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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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加入

    第二天早上,夏臻回到学校。

    因为今天又是刮风又是下雨,就算他利用游戏世界,只是从学校门口进来的,衣服有些地方依然被淋湿了。

    于是先去了趟宿舍,换件干燥的衣服。

    宿舍静悄悄的,好几人还在睡觉,包括马万喜。

    见他裹着被子睡得正香,夏臻拔下一根头发,正要捅他的鼻孔,门忽然被人打开,看到于永攀提着袋东西走进来。

    他怎么来了?

    夏臻只好放过马万喜,丢下头发迎上去。

    “于学长,这么早过来找人?”虽然猜到他可能是来找自已,不过还是客气地问了声。

    他很清楚,普通人讲感情,于家这种家族只会讲利益。

    只要对他们有用,就算不喜欢自已,也会对自已客客气气。

    这也是他昨天和马万喜聊天时,说会和于永攀成为朋友的原因所在。

    只要有合作基础,多一个朋友好过多一个敌人。

    而他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肯定会防范周围的人,所以比普通同龄人更寂寞。

    不管什么人,只要有正常的情感需求,都需要谈情说爱,结交知己。

    比起同样讲利益的圈内人,自已这样的人才最适合当朋友。

    时间长了,最初的虚情假意,也会变成真心实意。

    最后成为真正的朋友。

    于学攀点点头:“我来找你。”

    昨天自已这样的态度,今天又主动上门示好,他心里多少有些不自在。

    “坐。”夏臻装作没看到他的纠结,随手拉过宿舍的长板凳,让他坐下来。

    又捏了捏马万喜的鼻子,让他快点起床。

    自已单独和于永攀接触,似乎有些不合适,叫上他比较好。

    “干什么?”马万喜被人弄醒,恼火地叫道。

    昨晚上床后,他一直在想父亲的话,翻来覆去没睡着,后半夜才迷迷湖湖睡过去。

    加上今天是下雨天,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睡觉特别舒服,就一直懒得动。

    “来客人了,快起床。”夏臻没好气地叫道。

    想了想,找了只干净的杯子,给于永攀倒了杯水。

    他喝不喝另说,这是礼节,不能省略。

    马万喜这才看到于永攀就在宿舍,急忙爬起来穿衣服。

    “不用客气。”见夏臻和马万喜肆无忌惮地打闹,于永攀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些羡慕。“我今天过来是想谢谢你们,这些东西请你们收下。”

    父亲的职务越升越高,他就越寂寞。

    最近这十年,他已经习惯了和人保持距离,还没机会跟同龄人这样开过玩笑呢!

    这两人一看就是闹惯了的,能和他们成为朋友,看来也不错。

    “学长客气了。”夏臻清楚他的心思,却不会挑明。“你能加入志愿者社团,是我们的荣幸。”

    这时候提东西去见人,一般用的都是网线兜。

    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一目了然,骗不了人。

    袋子里装了麦乳精和奶粉,还有水果罐头和糖果,真的非常诱人。

    这些东西价值不菲,没有一个月工资,肯定买不到。

    其它还在宿舍的同学听了的,都神色古怪地望过来,不明白学生会的主席,为什么还要讨好夏臻和马万喜?

    “就是,我们都欢迎你加入,礼物就不必了。”马万喜从床上下来,也笑着拒绝道。

    倒不是对于永攀有意见。

    昨天和父亲一席话,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和于永攀搞好关系,产生的价值一点不比搞社团低。

    既然这样,就真心诚意欢迎他,没必要拿人家东西。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们务必收下。”见他们拒绝,于永攀坚持道。

    都拿来了,如果他们不收,那自已不是没面子?

    “好吧!”夏臻看出他的心思,只好答应下来。“回头我请你吃饭,庆祝我们成为一个社团的战友。”

    这人有些好面子,如果不答应,只怕会让他不舒服。

    那就先收下,再请他好好吃一顿,这样有来有往,反而有助于加深感情。

    同时把社团骨干介绍给他,也方便他以后开展工作。

    “行。”见夏臻懂自已的心思,于永攀脸色顿时柔和不少。“我也听说你的厨艺不错,那就好好尝尝你做的美食。”

    都是年轻人,只要放下成见,就很容易打成一片。

    他忽然发觉跟夏臻相处很舒服,这让他开始期待以后的社团活动了。

    ……

    中午休息的时候,马万喜和夏臻把社团骨干召集到一起,说了于永攀加入的事。

    一部分人已经知道消息,大部分人则刚刚听说。

    “他这是什么意思啊!”急性子的王巧梅不乐意地嚷道。“以前他们不理我们,现在我们干得好好的,他就想加入了!”

    如果是普通社员,多一个少一个,不是什么大事。

    于永攀不一样,他是学生会主席,加入进来后,至少是个副社长。

    那他们这些人里,至少有一个人得丢掉职务。

    现在志愿者社团搞得这么好,他们可舍不得被排除在核心之外。

    “我们成立志愿者社团,是为了服务那些有需要的人。”夏臻伸手往下压了压,让大家静一静,听自已解释。“于学长加入,对我们不会有影响,反而可以利用他的身份,引起更大的关注,这样我们就能事半功倍。”

    志愿者社团存在的意义,除了爱国卫生运动,更重要的是服务弱势群体。

    作为首倡者,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这个群体来,也是他们的工作之一。

    只有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从这个角度讲,没必要在意这些。

    至于社团职务的事,他已经决定退出,让马万喜代替自已,担任副社长。

    让于永攀担任社长。

    反正他比大家高两届,再过一年多时间,就会离开学校。

    到时社长的位置,依然可以拿回来。

    当然如果他不强求当社长,那代替自已担任副社长也可以。

    “话虽如此,心里总归有些不痛快。”其它女生跟王巧梅差不多的心思,听后也表达一样的态度。

    直到夏臻说出自已的安排,大家才安静下来。

    他们都没想到他会放弃这个职务。

    只要不傻,都知道呆在这个社团,能带来源源不断的好处。

    当然这不是指经济方面的,而是荣誉方面的利益。

    “我要写小说,没有时间担任管理工作,所以退位也正常。”夏臻看出大家明显松了口气,就笑着给大家一个台阶。

    他真的不需要这些徒有虚名的荣誉,还不如多赚钱更实在。

    事情定下来之后,当天晚上召集全体社员开会,正式把于永攀介绍给大家,马万喜同时把社长的位置让给他。

    于永攀一开始想拒绝。

    后来想了想,又同意了。

    虽然这样做有些不大合适,不过夏臻显然看出自已的心思,所以才会提前安排好。

    既然这样,就不辜负他们的好心了。

    其它人当着于永攀的面,自然不会乱说什么,反而表现得很热情。

    于是这一次全体大会,在良好的氛围中结束。

    等大家离开,马万喜热情地招呼道:“走,我们一起去夏臻家,让他做些夜宵请我们吃一顿。”

    只要找到机会,他就会蹭吃蹭喝。

    今天又有了借口,肯定不能轻易错过。

    于永攀也想去夏臻家看看,了解一下他私下的为人,自然没有客气。

    于是三人一起出了校门,步行来到夏臻租的房子。

    看到他住在这样的地方,于永攀也有些意外。

    这种老房子,大多是以前的干部才有机会分到,他不是来自越州那边的普通家庭吗?怎么住的这么好?

    听说是熟人借给他住的,才觉得合理。

    看来有不少人看好夏臻,所以才会提前在他身上投资。

    否则以他的条件,有什么资格住在这里?

    夏臻没兴趣讨论这些,进屋后让两人先嗑一会瓜子,自已去厨房弄些下酒菜。

    正好自已酿的葡萄酒,又有一批可以喝了。

    一会儿拿出来,招待这个贵客。

    因为今天是吃夜宵,所以他做了很多油炸菜,主要材料是蔬菜和海鲜,裹上一层鸡蛋面湖,就成了所谓的天妇罗。

    在这种东北风刚开始刮起来的初冬,吃烧烤其实效果更好。

    只是没有准备设备,只能放弃。

    “好吃。”看到一盆盆香气扑鼻的美食,还是第一次品尝的于永攀,马上就被折服了。

    这味道也太好了吧!

    自已什么样的酒楼没吃过?还是第一次发现有这么美味的食物?

    当然酒也不错。

    这葡萄酒,跟买来的不一样,甜甜的非常香浓。

    听说是他自已买葡萄酿的,更加佩服得不行。

    “你运气好。”马万喜没想到于永攀过来,夏臻就弄了这么多新鲜东西,顿时酸得不行。“这菜这酒,我也是第一次吃到。”

    这也太偏心了吧!

    为什么自已以前来时,没有拿出来?

    今天于永攀来了,才做给他吃?

    “以前我们是吃饭,所以菜大多以红烧为主。”见马万喜像怨妇一样,夏臻被雷得不轻。“今天是吃夜宵,所以才换了花样。”

    虽然知道他有演戏的成份,也是为了给于永攀一个好印象。

    只是一个高大的帅气男人,弄出这样一付表情,多少有些吃不消。

    “哈哈——”于永攀却被这些话爽到了。“夏臻确实够朋友,下次找个机会,我回请你们。”

    说完,再次拿起杯子跟他们干了。

    他是个虚荣的人,今天夏臻的所作所为,极大地满足了他好面子的本性。

    所以很快放下心防,开始把他们当成了朋友。

    对马万喜的印象也不错,觉得这人真实不做作,不像有的人,一天到晚像带了面具。

    夏臻对这一切非常满意。

    都说酒是男人之间最好的催化剂,几杯酒下肚,就马上呼兄唤弟,亲密无间。

    自已把这么好的葡萄酒,拿出来被他们当饮料一样喝,虽然有些心疼,能让于永攀放下戒心,也不算浪费了。

    因为菜的份量够,大家吃得很痛快。

    直到肚子快撑破了,三人才不得不放下快子。

    “真过瘾。”于永攀大声赞了一句。

    考上旦大后,他还没有这么肆无忌惮过,今天算是把面具彻底摘下,以真实的状态和他们相处了。

    “如果喜欢吃夏臻做的美味,下次找个借口再来。”马万喜得意地介绍道。“他会做的美味太多了,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比起天妇罗,红烧的大鱼大肉才是真正吸引人。

    好在现在肚子饱了,否则他肯定会流口水。

    “真的吗?”于永攀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惜字如金了,此时八卦地打听起来。“有没有品味楼做得好吃?”

    那家酒楼是最近刚开的,菜刚推出,就吸引了沪市人。

    他过去几次,每次都感觉美味得不行,恨不得把那边当成食堂,天天在那边吃。

    “我觉得还是夏臻做得好吃。”马万喜犹豫了一下,最后说了自已的判断。

    那边确实不错,但是总感觉差了点什么?

    特别是蔬菜和河鲜类,夏臻做得特别鲜美,几乎没有人能比得过。

    “那我更应该尝尝了。”到了这时候,于永攀已经忘了最初的成见,只觉得和他们在一起,特别舒服随意。

    聊完吃的,话题进入志愿者社团的事。

    于永攀此时已经知道,自已的职务是夏臻主动退出,让给自已的,所以对他的观感越来越好。

    就像家人说的,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为了你可以把利益让出来。

    “下一次活动,我们准备干什么?”既然不当大家是外人,他直接把自已的疑问说了出来。

    说好周末就要行动,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尽快熟悉流程,好提前做准备。

    还有,做戏做全套,他一个人加入社团,就有些不合适。

    所以打算另外找三五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加入进来。

    “我们决定对五交场街道的军属和五保户,开展一次上门服务。”马万喜说了定下的计划,“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服务方式以帮他们理发、搞卫生,收拾屋子为主。”

    五交场街道,是旦大所属街道,离学校最近。

    所以这属于志愿者社团的结对服务对象,会长期上门提供帮助。

    理想状态是,不管大学生怎么轮换,只要社团依然存在,这种关系就要保持下去。

    “这个主意好。”于永攀听后赞叹道。“在学校搞一次卫生,或者去公共场合提供一次服务,总给人形式主义的感觉,和老人们结对,这样才有针对性。”

    如果能找几个典型的老人,几年如一日,陪他们安度晚年。

    这样的新闻价值,肯定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