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新势力:辽东我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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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夹枪冲锋

    邓忠听说霍达出得城来,心下大喜:“他果然不准备固守了。”

    首当其冲,喝令龙骧骑冲锋,也在腋下夹起长枪,猛冲敌军的列阵。

    夹枪冲锋是公孙修专门为龙骧创造的战法,三国时期的骑兵冲杀都是侧砍横削,或者以弓弩为主。龙骧骑作为最稀缺的重骑兵,冲锋陷阵则以长枪为主。其长枪达一丈四尺,便是天生神力之辈,也不能平端此枪,若用短枪冲锋,刺中的敌军的同时也会被掼回来的后坐力震得拿捏不住,甚至从马背上掉下来。

    夹枪冲锋则又不同,龙骧骑腋下夹住长枪的中间位置,前凸后出,在猛冲之际刺中敌人,能将战马冲刺的大部分马力都作用在长枪上,并且后坐力都由骑兵转嫁到了战马,不担心落下马来。

    龙骧骑骑的武器配备跟训练方式,均由燕王亲自配置的,人马俱甲,浑身覆满扎甲,作战时脸上戴着青面獠牙的面具,不论白天还是黑夜,瞧着都显得极为渗人。

    辽阔的平原上,燕军跟边军快速靠拢。

    一千步。

    八百步。

    七百步。

    六百步。

    霍达瞧见敌军即将靠近军阵,不禁冷笑:“这是打算把自己当成活靶子是吧?”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找死罢了,密集的箭雨下几乎不考虑准头,只要进入有效射程的区域内,瞬间就会成为刺猬。

    当即命弓弩手射箭。

    霎时间万箭齐发,如一阵乌泱泱的云般。

    邓忠把青铜面具带上,大声道:“全速冲锋!只许进,不许退!”

    弓箭呈四十五度角射击,有效射程大抵是一百五十步,射在龙骧骑的身上,铠甲与箭头相触,火花四溅。

    邓忠只觉射在身上的羽箭被轻松弹开,不痛不痒,心下大喜:“燕王造出来的铠甲,当真是天下无敌。”

    避过了疯狂的箭雨,邓忠已抵达阵前,夹着长枪冲破了敌阵,当先挑起一名士兵,长枪穿胸而过。他杀疯了眼,把枪一拨,尸体摔了开去。

    龙骧骑如法炮制,夹枪撞上敌军,无数的高句丽边军掉下马来,或是被刺死,或者是掉下马来,乱军踩踏而死。战马冲锋的最高时速达到70公里,当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冲锋,毕竟战马会负荷不住而累死,只有两军阵前的近距离才会发起疯狂的冲锋。

    “轰”的一声,三千人的结阵被撞开,龙骧骑胡乱砍杀,只震得敌军胆战心惊。邓忠长枪起落,每一枪刺出都有敌军毙命,这长枪也有讲究,为避免马力加持威力过大,直接把敌军整具尸体都挂在长枪上,枪头的二尺位置设置凸起的铁环,避免刺得太深,一时间拔不出来,只能弃枪。

    霍达急命军阵变化,将龙骧骑围在阵中,下令让步兵提枪奋进,把重骑兵刺死于阵中。

    邓忠哈哈大笑,仍是率军突围,这一猛冲的威力着实太恐怖,他一枪当先刺到,敌军举起盾牌抵挡,长枪先破盾牌,后破胸甲,把敌军扎了个透心凉。

    燕王的枪很好的避免了这一点。

    百年英法战争中,英国长弓手曾经是法国人的噩梦,进攻射箭,后撤也射箭,一面让法国对英国长弓手深恶痛绝,一面又心怀恐惧。每当英国长弓手被抓住,通常都会被砍去食指跟中指,因为那是拉弓的两根手指。

    痛定思痛的法国人从铠甲下手,立志要从防御性铠甲下手,恰好水锤锻造的出现,法国人开始利用水锤来锻造大块的金属护甲,几乎把士兵浑身都裹住了,虽然笨重不堪,可箭矢就成了隔靴搔痒,再也不能射杀法国骑兵。在阿金库特之战中,身穿全身板甲的法军骑士顶着铺天盖地的箭雨冲锋,个别倒了血霉的天罚之子被飞矢射中铠甲的间隙死掉,每次冲锋都能顺利破开敌军。

    这也一举成为英国长弓手的噩梦。

    直到火枪的诞生,足以破开板甲,才从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霍达所率领的步兵阵当场被邓忠冲开一个口子,可他并不害怕,依旧命令边军合围,冷冷道:“燕国不知花了多大的气力、花重金打造这一支五百重骑兵,威力虽说强大,可只有五百人,我们六倍于他,入了阵中,围也围死他。”

    他的脸上露出垂涎之色,全身人马俱甲的五百套铠甲,这可是连东川王的禁卫军都没有的稀缺宝贝啊。估摸着燕王好大喜功,不惜花费重金造甲,只可惜装备数量不多,充当门面还可以,放战场上就是送死。

    邓忠眼看成包围之势,心下并不惧怕,仍旧策马狂冲,手中长枪夹在腋下,大声道:“所有人,随我一道冲锋!”

    龙骧骑精神大震,继续发了疯似的跟随邓忠猛冲。骑兵的优势不止是速度,还有快速冲锋时,所夹带的冲陷之力。霍达的边军虽然六倍于己,高速的机动性下左冲右突,轻易间把步兵给撞得东倒西歪,直接杀出一个口子。

    邓忠杀出了一个口子,望见身后敌军追来,当即作诈败之状,一路向北逃窜。

    霍达本就疑心燕军能进军如此之快,是强弩之末,见战不三合即走为上计,心中更加坚定,冷笑道:“果然如此,残兵散勇罢了,继续追。把他们都给杀了,夺下铠甲。”

    诈败拖刀计一直是个很容易引人上当的计策,并非罗贯中爱反复写这个诈败、那个诈败,比如“诈败之王”魏延就有七次。不外乎之乎者也一番,接着“伏兵尽出”,就把引诱的敌军打得落花流水。

    其实从《孙子兵法》的军事思想中,两军交战从来不是谁比谁更厉害,而是谁先犯错。只有“攻可赢之敌”,找准敌军的破绽和失误,发扬优势作战,才能取得更大的胜利。

    假如蝼蚁老是想跟着大象一较长短,那是异想天开。

    试想一下,跟你势均力敌的敌人溃逃了,或者弱一大截的敌军逃跑了,你是追还是不追?

    有七八成的概率因为不及时掩杀追击,溃军重新会合,再作调整,又是可战之兵。

    头一回或许你能击败对方,第二回说不定对方找准机会能把你给弄得无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