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中世纪,正在十字军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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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多少有点不靠谱

    “圣伯多禄的恩典必会降下,绽放的荣光甚至可盖过英格兰的王冠,或可让你成为一名真福,为后世所传颂。百年千年之后,也许有人会记得诺曼人的狡诈残忍,但是人们仍会记得他们之中有一位德才兼备的虔信者罗贝尔·真福。”

    “那就这么办,我这就启程,连夜回诺曼底集结军队。”

    罗贝尔显然被这个计划所打动,目光紧盯着地图上的罗马,说着便再一次向着楼上跑去。

    只是这一次一直跑到房间门口,埃里克也没有阻止他。罗贝尔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回头望了望,随后又走到回廊边,看到埃里克还站在楼下。

    “你不和我一起走吗?欧特维尔。”

    “我还有点事情需要处理。”

    “叛乱之前,还得先找亲朋好友寻求安慰吗?这可真像个娘们。”

    “也许我会去通风报信也说不定。”

    埃里克耸了耸肩,轻笑着回应道。

    当然这是个玩笑,随后他便紧接着说道。

    “不过,做人总得有始有终。也许有一天,我可能还会再次回到那里。打好关系,也许最后不至于无家可归。”

    虽然是去年年初才来到王桥修道院的,但到今天为止也差不多快两年了。

    从一开始的愤懑厌恶,到现在多少有点习惯修道院的生活了。

    突然要离开了,还有点怅然若失。

    “你似乎一点也不担心战败的下场。你的父亲.......”

    罗贝尔:“无所谓,反正我母亲会出手。٩(๑❛ᴗ❛๑)۶

    埃里克:“.......”

    你他妈的。

    好家伙,什么造反过家家。好好好,你这么玩是吧(╬ ̄皿 ̄)。

    正在埃里克在心里骂骂咧咧的时候,一个金色的徽章抛了过来,他稳稳地接住了。

    徽章虽然制作得有些粗糙,但是就中世纪技术水准来说还算不错,徽章的一面印着两头狮子,这是诺曼底家族的纹章。

    “等下次见面时,我会正式册封你为骑士。我希望你的表现不要让我失望。埃里克。我始终觉得我们是一致的,不要辜负我的信任。”

    一直漫不经心到现在的罗贝尔突然严肃了起来。

    说着罗贝尔快步地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然而片刻后又急匆匆地冲了出来。搓着手,略有些尴尬地叫住埃里克。

    “埃里克。”

    “又怎么了?”

    “那个,能先借我点钱吗?昨天晚上我把钱输光了。放心,等我回到诺曼底,我母亲把钱汇过来,立马就还你。(*╹▽╹*)”

    埃里克:“.......(ŎдŎ;)”

    他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感觉有点带不动啊。

    .......

    对于出身贵族的女人来说,拥有有一位允许自己的女儿自行决定婚姻的父亲是幸福的。埃玛也许应该庆幸。

    但是父亲允许她自行决定婚姻,不代表他不会对她的婚姻人选提出意见。

    这一点让她很头疼,因为她父亲隔三差五就会安排几个人来给她挑选,但是她现在并不想嫁人。

    当然这一点她是不能够和父亲说的。

    夏陵城堡,某房间中。

    埃玛的对面正坐着一位看起来很严肃的中年神父,对方是临时插进来的,这打扰了她的看书时间。

    平时父亲安排人,会提前通知她准备一下,但这次没有,而且本人不来,让一位神父来,这次的人选身份很高贵。韦芒杜瓦伯爵于格,是法国国王的弟弟。

    这个时代,一个男人最大的荣光和招牌,就是和国王沾亲带故。

    这让她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未来买家欣赏的母牛。

    因为不想嫁人,所以神父说什么,埃玛都是一边耳朵进一边耳朵出。

    埃玛现在最感兴趣的是她手边放置的那本新书,这是父亲的秘书,那位可敬的修道士,送给她的礼物,据说是他在附近修道院的图书馆里偶然发现的一部新书,暂时还未被广泛传抄。

    好像是英雄史诗,他读得有趣,便抄录了一份,当做礼物送给了她。

    她才看了一点,不过已经深陷其中,她从未读过这么有趣而且相当生动且顺畅的故事,没有那么多华丽的修辞,比萨伽还要简洁明了。

    只是看起来好像并不是欧洲的故事,因为这里面的国名和人名都很奇怪,讲述的是一个叫作汉的国家,这个国家国王昏聩,王权沦丧,群雄并起,分裂为三个国家,最后又被统合到一个国家的故事。

    主角是一个叫作刘备的王室血亲,他试图复国。当然埃玛最在意的不是这个主角,而是那些光彩夺目的骑士,他们就像是诺曼骑士一样英勇,但是更加忠诚。

    尤其是那个叫作关羽的武将让她印象深刻,他的红脸让她想起了上次在宫廷里见到的威廉王子。尽管威廉王子远没有关羽来得谦恭和真诚,拥有这样的骑士,会是每一个贵族的渴望。

    “埃玛小姐,埃玛小姐。”

    “嗯?怎么了?”

    正在发呆的埃玛抬起了头,看向了那个神父。

    “您识字吗?”

    “我当然认识。”似乎觉得这个问题简直是侮辱,埃玛不由地大声了起来。

    路易神父抬起眉毛,感到些许惊讶。这里边没什么“当然”可言:贵族女人不可能都识字。

    埃玛意识到自己刚说的话给人一种傲慢的印象。她试图表现得友好一些,于是补充道:“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教我识字了,就在我弟弟出生以前。”

    在一盘刚从海里捞上来、在苹果酒里煮的新鲜鲈鱼面前,路易神父调查起埃玛的知识素养来。他带着一种明显的怀疑问道:“那你一般读什么书呢,小姐?”

    刚才她的回答,显然刺激到他了,他的语调让人觉得,他难以相信一个有魅力的年轻女人竟然读得懂文学。

    这种人真的最好做神父,如果有人成为他妻子的话,一定会被折磨致死。

    “我喜欢讲故事的书。诗歌史诗骑士小说什么的。”她说。

    “举个例子?”

    “三国......”

    埃玛不自觉地就要把手里的书展示给对方看,不过她止住了,那样的话还真是随了对方的愿。

    “《罗兰之歌》,圣骑士罗兰在穆斯林的屠刀下,宁死不屈,这让我敬佩。”埃玛棒读着。

    “确实是这样。”路易说,但他的嗓音里还透着怀疑。

    “圣女尤拉莉娅的故事也非常动人,”她继续棒读地说,“最后,她化身为鸽,上了天堂。”

    “是的。”路易说,“您受过很好的教育,小姐。”

    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棒读。

    埃玛感觉自己通过了一场考试。她想知道路易摆出那种屈尊的态度是不是故意想要刺激她。她很高兴自己没有上钩。

    “谢谢您这么说。”她不太真诚地说,“我的弟弟有个家庭教师,他在讲课的时候允许我坐在旁边,只要我保持安静就可以了。”

    “很好。知道这么多的女孩不太多。但对我而言,我主要读圣典经文。”

    “那是自然。”

    埃玛才不在乎他的评价,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书。

    快点结束吧。她在心里这么念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