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卡塞尔之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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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锁和钥匙

    卢修斯走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看着路明非,路明非却甚至没有力气转过眼球看他。

    “路明非,你可以短暂拥有神的力量,但神是无法匹敌的。”卢修斯抬头望了望昏黄的天空,“无数的混血种都以为自己能够跟神一样,能够跟神齐平,甚至能够踩在神的头上。但在神眼里,你们都是宇宙的尘埃。”

    在神眼里,你们都是宇宙的尘埃……恍惚之间,路明非也曾经以为自己是“神”,在拥有言灵·审判的力量的时候,他也以为自己是“神”。

    “路明非,即便是我的‘钥匙’也没有办法打开你完全的‘锁’。我的血统在加图索家族中也称得上顶级,整个加图索家族中只有像庞贝和帕西这样精心培育的混血种的血统才会高过我。”卢修斯说,“‘钥匙’是一个极度依赖血统的言灵,最强大的钥匙是刚出生时的婴儿,因为婴儿时期的混血中体内龙血和人血会抢夺身体的使用权,这个时候的混血种血统最不稳定。”

    你想说什么?

    路明非心里开了口。但话却没有说出声,他现在连张开声带的能力都没有。

    “你现在的身体还无法负荷你的力量,难怪你的身上会有枷锁。”卢修斯蹲在路明非的身前,“你很神奇,路明非,你就像是……我该怎么形容,用你们年轻人爱玩的游戏来形容,你就像是游戏里的用来操控的主角,你需要随着剧情解锁你的天赋点,你现在的力量开发了多少?10%?”

    卢修斯再一次把手放到了路明非的胸口,这已经是他第三次用了同样的动作。第一次使用的时候路明非开启了尼伯龙根的入口,第二次的时候他化身为了天上的“审判之神”,手里还握着神识之剑,这次他又想干什么?他要把自己的精血都吸干吗?那都是电影里女妖怪干的活!

    路明非心里狠狠地吐槽,身体却像是个令人蹂躏的僵尸。卢修斯的手按着他的胸口,他甚至感觉卢修斯能给他原地来一个心肺复苏。

    “路明非。”卢修斯在路明非身上按了很久,才终于收回了手,他神情疑惑地看着路明非,问道,“路明非,你平时是从来不锻炼的吗?”

    ……

    什么鬼啊,什么鬼啊!你这问的都是什么问题啊!而且我不锻炼关你什么事啊?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是个秤砣,除了成绩拉平均分,跑步也是一步跑两部喘拉及格线的,我就是个宅男只会宅在房间里玩《星际争霸》怎么了?

    “我想起来了,你在上学的时候属于学术派,你参加的是你们学校的文学社。”

    ……

    ……

    ……

    对。你说的都对。路明非在心里疯狂点头。

    “路明非,你身上的枷锁不像是血统带来的。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混血种的血统会天然带来言灵,也会天然影响你言灵的强度,但你不是,你像是……被人为加上了一个锁。”

    “混血种的血统很难覆盖,混血种在很小的时候就会体会到‘血之哀’,血统高的混血种会在很小的时候就觉醒言灵,但你的前十八年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不,甚至比普通的学生还要更普通,这本来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那其实是因为有人人为给你加上了一个锁,他抑制了你体内的龙血。你现在的这个锁最多打开了1/4,而我的言灵·钥匙只能打开你的锁几分钟的时间。”

    “如果真的是人为的枷锁,我认为他很明智,因为你现在的身体完全无法负荷你真实的力量。你看你现在,即便我再一次使用了言灵·钥匙,你也仍然站不起来。”

    ……那我可还真的是谢谢你了啊。给了我几分钟的“审判之神”体验券。

    “不过,你很勇敢,路明非,我欣赏有勇气的人。”

    卢修斯指的可能是路明非要回那洞穴里救诺诺的事情,那叫作勇气吗?路明非不知道,如果说是这种勇气,他路明非有,师姐也有,楚子航师兄也有,恺撒肯定也有,就像在青铜城中时,他一直都是被保护的那一个。

    “路明非,无论是血统,还是言灵,还是勇气,你都值得卡塞尔学院的这个S级。”

    谢谢你,谢谢你衷心的夸奖,你如果是龙文考试的主考官,我也不用去找芬格尔抄题库。

    “路明非,昂热有没有跟你们说过,学院里上一个S级的学生,他的结局是吞枪自杀。”卢修斯突然话题一转,说道。

    知道,路明非知道这个故事,但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时间里,卡塞尔学院再也没有出现过S级,直到刚开完那场尴尬的告白会的他登上CC1000次列车。

    “那个人,其实是加图索家族的人。”卢修斯说。

    路明非眼神一震。这从来没有人说起过!

    “太古老了,连我都快忘记了。”卢修斯的眼睛雾蒙蒙的,“他跟庞贝·加图索同龄,他作为血统纯粹的加图索家族的血脉来到卡塞尔学院。他是第一个来到卡塞尔学院的加图索家族的人,我们都知道,他的血统评定毫无疑问是S。”

    “说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想到了,是的,他是庞贝·加图索的影子,就像帕西是恺撒的影子一样。”

    “可是,他死了,对外调查报告是吞枪自杀。真正的真相没有人知道,可能庞贝知道吧,可他是个懦夫,他只会去夜店找女人喝酒,连古尔薇格死的时候也是一样。他们可能都是因为庞贝才死的,但庞贝却只知道把头埋在女人的怀里。”

    “家族的秘密,真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呐,就像臭水沟里的老鼠,臭水沟都填平了,老鼠还在那里上蹿下跳。”卢修斯笑了笑,“路明非,你和陈墨瞳作为恺撒·加图索的朋友应该感到庆幸,至少恺撒·加图索比他的父亲庞贝有骨气。虽然你们的结局可能都是被家族吃干净抹掉,但恺撒至少不会懦弱到跑到迈阿密沙滩去找什么金发女郎。恺撒对爱情有一种纯洁的洁癖,可能跟他的母亲古尔薇格有关。恺撒还有一种领袖的勇气,那也应该是继承自他的母亲古尔薇格,总之不会是庞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