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格勃特工闭关十年后,苏联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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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你说……什么?”口罩男二号对身后的伊万小声道,不敢相信对方刚才的话。

    “我让你给你的乌兹戴上消音,然后朝着我开一枪,没听懂吗?”伊万不耐烦地重复了一遍。

    口罩男二号听闻,马上行动了起来。

    还有这种好事?

    于是马上拿起了乌兹,准备转身朝着身后的伊万开枪。

    可就在他瞄准了伊万,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伊万快不见影,一剑封喉。

    等到口罩男二号扣下扳机时,他发现自己的头不见了。

    准确的说,是脊髓神经系统发现脑袋不见了。

    而脑神经系统,发现身体不见了。

    于是口罩男二号的这一发射击,毫无意外地落了空。

    口罩男二号,寄。

    “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伊万喃喃道,一边合上了对方死不瞑目的眼睛。

    伊万知道侦探这行想要干长久,法律是多少是要懂一点的。

    每当伊万想杀人,他就构造出他唯一的合法杀人途径——“正当防卫”。

    而伊万也深谙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满足5个条件:1.侵害现实存在;2.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侵害人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而1、3、4这三点条件,很少出现理解上的分歧。

    所以重点就是第2点和第5点。

    首先第2点,侵害现在性。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胁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同样的,刚刚的口罩男手持乌兹,就要将自己射杀。如果自己不杀了对方,对方就会杀了自己。

    因此伊万的正当防卫完美地满足了第二点。

    首先第5点,防卫的必要性。

    如果防卫的必要性不足,就会被判防卫过当。这显然是伊万不想看到的。

    因此伊万让口罩男二号对着自己开一枪,确定了对方的杀人意图。

    并且等到对方按到扳机时自己才出手进行正当防卫。

    这完美地满足了防卫的必要性。

    综上,伊万刚才的杀人行为完全合理合法。

    何止合理合法,简直就是遵纪守法的社会楷模。

    这样无可挑剔的案例,即便是辛普森的律师团队坐在检查官的位置指控自己也无济于事。

    伊万一套行云流水地收刀后,前往先前的‘一层的日用品区域’。

    然后继续进行他的正当防卫。

    装死、滑铲和正当防卫,是如今伊万行走江湖的三板斧。

    伊万戴着红外成像仪,藏在货架后看到了不远处那个红橘色的人影。

    这个想必就是刚刚和口罩男一号进行通话的同伙吧。

    姑且叫他口罩男三号算了。

    随着目标确定,伊万又要开始他的正当防卫了。

    黑夜漫漫,口罩男三号正百无聊赖地用手电扫视着四周。

    口罩男三号没察觉到什么异常。

    看来今天又是朴实无华的一天呢。

    今晚过后,就金盆洗手。

    正当口罩男三号如此想着的时候,一个身影忽地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与口罩男二号当时的感觉相同,口罩男三号也感觉到了脖子前方的冰凉金属气息,但不敢用眼睛确认。

    冰冷的气流在刀刃和喉咙间游走,恐怕自己稍微出声,声带的震动便会割开喉咙。

    “你,给枪口戴上消音器,然后对我开一枪。”

    来自身后陌生男人的声音,像恶魔的低语。

    口罩男三号立马惊慌失措,浑身颤抖,准备大声叫喊。

    可随着声带的震动、身体颤抖……

    锋利的“银河”直接将他割喉!

    他的喉咙被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不断渗出,结缔组织裸露在外。

    口罩男三号哪见过这场面,他才当两天恐怖分子,连人都没有杀过。

    一时间,恐惧充斥着他的每一寸神经,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已经被剖口,鲜血正一点一点失去,口罩男三号的恐惧逐渐到达了极点。

    很快,惊恐过度的口罩男三号,直接吓晕了过去。

    然后就……整个身体往前倒。

    等到口罩男三号的身体倒地后,他的头不见了?

    口罩男三号,寄。

    是锋利的“银河”,被动地将他的脖子勒断。

    都是因为口罩男三号惊恐过度吓晕了,才导致他的脖子摔在了“银河”上。

    所以这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过失杀人……

    而是纯粹的意外事件。

    过失杀人,也称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

    主观方面是由于过失,具体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

    在伊万的主观层面,伊万并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对口罩男三号造成不便,更没有预见会造成其死亡。

    只是因为对方因恐惧而晕倒,才意外导致了这一悲剧。

    而站在普通人的视角,没有人会想到,只是把刀放在脖子旁边,啥也不动,就能造成一个人的死亡。

    换言之,是口罩男三号自己撞上这把刀的。

    伊万并没有什么责任。

    虽然口罩男三号害得伊万差点吃官司,但伊万还是决定以德报怨。

    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伊万帮助口罩男三号合上了他死不瞑目的眼睛。

    虽说是一起纯粹的意外事件,但伊万怕警察先生误会,给警察先生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伊万还是对现场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善后。

    伊万将口罩男三号的手紧紧握住乌兹,并用他的另一只手装上消音,然后进行了一发射击,打在了货架上的棉被里。

    由于伊万穿着防护服,并没有留下任何指纹。

    这样一来,警察先生便不会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或者误会了,但认为伊万当时正在正当防卫。

    这样便不会给警察先生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滥用社会公共人力资源。

    伊万可谓是遵纪守法好市民的模范。

    可就当伊万处理完现场的时候,口罩男一号的无线电里传来了惊人的消息。

    看来伊万又要开始正当防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