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世界尽头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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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英雄、疯子、书生、市井之徒

    主帅棚屋。

    黄橙橙的火光之中,司马日天正襟危坐。

    手里握着一根粗毛笔,正在木简卷轴上写字。

    “光阴荏苒,夏秋更替,时间于变迁中散发着流韵。某个寻常的清晨,濮阳天悄然离开寰宇太殿,一步便跨越万水千山,仅仅用了数息的时间,就来到了东海的绝壁崖畔。”

    司马日天生活简朴,除了日常穿戴以外,几乎没有个人物品,若说最为珍视的私物,便是其书写的原创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于木简之上,平时被锁在一个大箱子里,往往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被他拿出来连载。

    “东海绝壁,是世界东部的尽头。濮阳天站在崖畔,只见艳阳高照,惊涛拍岸,浪若飞雪,俨然一幅美不胜收的画卷。这里是他拜师学艺的地方,是他一战成名的地方,也是他与她邂逅的地方。濮阳天负手伫立,直视着翻涌的海水,宛如一尊雕塑般不动不移。”

    司马日天泼墨挥毫,文思如流水般顺滑,眼中闪烁着明睿的光芒。

    墨汁落在木简表面,晕成干净工整的字迹,其间隐隐藏着股霸气。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几天几夜,也有可能只是一瞬。

    一道倩影飘然下落,步履翩跹地行至濮阳天身后。

    “你来了。”濮阳天始终不言不语,此刻终于开口。

    “我来了。”钟离沐然音色空灵,一如往昔那般悦耳。

    “上次一别,多少年了?”

    “五百年,三个月,二十七天。”

    “你记得真清楚。”

    “度日如年,自然记忆深刻。”

    钟离沐然走到崖畔,与濮阳天面对面站立,两人明明只有咫尺之遥,近到足以闻见那股久违的、只属于对方的独特气息,可就是这触手可及的距离,却仿佛隔了千万年的沧桑,竟令他们一时不敢妄动。”

    斩妖除魔的时候,司马日天是个热血中年人。

    在平日的生活里,也常会展现出宽厚与温情。

    然在夜深人静时,于提笔写作之际。

    这位伟大的盖世英雄,却会露出不同的一面。

    专注,内敛,清明。

    散发着淡雅墨气,就仿佛一位书生。

    “五百年的光阴,足够谱写时移世易的史诗,可在钟离沐然的容颜之上,却仿佛没有留下丝毫痕迹。望着那张眉目依旧的绝美面庞,濮阳天只觉胸口热流涌动,万般滋味于心田百转千回,却始终讷讷地不知所言。

    “少年时,我经常坐在这崖畔看你练功,一看就是一整天。”望着吞吞吐吐的天下第一人,钟离沐然抿嘴轻笑,模样煞是迷人。

    “那个时候,你天天陪在我身边......”忆起少年时光,濮阳天终于开口,言语间倍显感慨。

    “那年你为我力战群雄,把自己拼到几近陨落,也令天下豪杰尽折腰。”

    “为了你,与天下为敌又有何妨?”

    “可是五百年前,却毅然决然地舍我而去。”

    “我......”

    钟离沐然语调淡然,听不出是喜还是怒,仿佛只是在陈述事实,可落在濮阳天的耳中,却让那张平静的脸骤起波澜。明明是位睥睨苍生的王者,却也禁不住一时语塞,不知该作何回答。”

    随着时间的推移,木简卷轴由青变黑,被墨迹填得满满当当。

    司马日天哈欠连连,显然已是困意来袭,却仍旧有些意犹未尽。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终究还是站起身,重新拎来一卷空白木简。

    ““我都懂。”

    钟离沐然抬起食指,轻轻按住濮阳天的唇。

    “为了苍生,你甘愿以身卫道,不惜去冒神形俱灭的风险。你于绝地闭关百年,扛过了无人成功的炼狱之难,只为将自己的修为提升至极境。你号令天下群雄,创建了举世无双的寰宇太殿,义无反顾地投身轮回之困,只为给世界争取一线生机。你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芸芸众生,无愧于英雄之名。”

    “可是唯独对不起你......”濮阳天的声音略微发颤。

    “以后有的是时间。”钟离沐然笑靥如花,依如少女般天真。

    四目相顾之时,某种悸动悄然而生。

    下个瞬间,便如狂风暴雨般......”

    “沙沙。”

    “......嗯?”

    某时某刻,棚屋的草帘翩然摇曳,米罡轻盈地走了进来。

    明明尚有下文,司马日天却突然搁笔,将木简飞快地卷起来。

    “瘾还挺大。”望着案头的木简,米罡不由得眉头轻蹙。

    “你进来也不吱个声!”司马日天赶紧将木简锁进箱子。

    “紧张个啥,谁稀罕看......”米罡对此习以为常,却仍旧忍不住嘲讽两句,旋即一屁股坐到箱子上。“麻曙瞧你老熬夜,就让我过来劝你,别把身体给忙,坏,咯。”

    “这才几点!想睡也睡不着呐!”没理会米罡话里的重音,司马日天龇起满口黄牙,把毛笔丢到水里涮干净。“你瞅瞅外边,好些弟兄还干活儿呢,我也不好现在就打盹儿啊!”

    “说起来,大伙儿最近状态不错。”米罡没搭理司马日天,转念想起那些热血依旧、却少了暴戾与狂躁的同伴,嘴角不由得扬起一抹笑容。“金仙的那个净魂丹,简直就是救命稻草。”

    “嗯,多亏金仙兄弟,真是帮大忙了。”司马日天搬了把凳子,在米罡身旁坐了下来。“有了这净魂丹,饕餮欲就是个屁,你也不用天天嚼耳根子,让我劝大家伙儿清心寡欲了。”

    “净魂草这么有用的东西,之前愣是没人发现。”米罡翘起二郎腿,用手肘撑住下巴。“我寻思城里面的惊喜,应该远比我们想的要多。”

    “等他们这趟回来,让金仙抓紧制作净魂丹。”对于今后的计划,司马日天已有初步打算。“到时候带一批成品,给别家组织送点儿去。”

    “你可别当滥好人,没见这原材料有多难搞。”

    “那就挨家走一圈儿,把制作方法告诉他们。”

    “谁都给?鹰巢那样的呢?”

    “如果他们肯改邪归正......”

    “鹰巢改邪归正,母猪都上树了。”

    “嗨,这个以后再说,总之终于有办法解决了!”司马日天站起身来,在棚屋里来回溜达,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等大家都摆脱了血欲之心,能随心所欲地追求人生了,我再跟白老和焱枫谈一次,邀请他们一起拯救世界!”

    “谁乐意跟你一起抽风啊......”米罡翻了个白眼。

    “你老不当回事儿!这可是关乎苍生的大计!”司马日天恨铁不成钢,旋即又很快陷入遐思。“我就盘算着,等咱再过几年,帮众超过五千人,灵元期强者破百以后,就杀进城里斩妖除魔,还泠雨大地一个太平......”

    “说起这个,我之前的提议,你再好好想想......”

    “不行不行!不都聊好多次了!根本就行不通嘛!”

    明明是句很平常的话,司马日天却使劲摇头,仿佛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望着对方的反应,米罡不由得微微咋舌,左手轻攥着淡黄的发梢,椭圆形的眼睛眨了又眨。

    放眼整个无敌至尊狂霸九天帮,千余帮众无不以司马日天为尊。

    没有人怀疑帮主的德行侠义,也很少有人置喙救世的伟大事业。

    若是身在国内,这种近乎盲目的思潮,完全可以当做荒诞剧的脚本。

    然置身危情废土,能形成如此庞大的氛围,自然有其复杂的背影因素。

    譬如九天帮众普遍年轻,心中的英雄梦尚未熄灭,更易被热血之念所影响,因此愿意主动参与其中。又如很多人承蒙照拂,想报答司马日天的恩情,纵然心存疑议也很少表达。再如有人只为求得庇护,对拯救世界与否并不在意,便秉承“帮主所言极是”的原则,主动将自己排除在决策之外。

    唯独米罡与司马日天是旧识,所以才会隔三差五地唱反调。

    米罡不止一次提出,如今九天帮发展至此,应尽量减少无谓的游荡,将目标锁定在寻找归乡之途上。毕竟在她看来,盲目的迁徙确实救了不少人,可离所谓的救世实属差了十万八千里。

    泠雨环境诡异,便是米罡和司马日天,在此生活了两年有余,对这里的了解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很多人找不到答案,便干脆彻底放弃思考,然米罡却从未忘记某些未解之谜。

    绑匪究竟是谁,为何屡犯恶行。

    凶兽源于哪里,为何屡杀不净。

    泠雨应属烈阳共和国,为何在国内未闻其名。

    那些传说中的守护者,为何始终都不见踪影。

    至于他们这些失踪者,又到底陷于何种阴谋。

    米罡始终认为,凭九天帮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揭开泠雨的面纱。便是能侥幸触及秘辛,仅靠他们这些泥腿子,又何尝能对抗连守护者都忌惮的存在。与此同时,她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愿意陪司马日天胡闹的人固然不少,可也有相当一部分成员每天都在盼着回家。

    基于这样的认识,米罡屡次提出想法,希望九天帮专注寻找归乡之路。倘若最终能够成功,则既能让帮众重归故里,又能让国家机器得到消息,向泠雨派遣现代化军事力量,如此才真的有可能拯救世界。然对于米罡的提议,司马日天却始终排斥,其主要理由便是人心险恶。

    按司马日天的说法,在绑架案绵延百年、被绑者不止万千的情况下,国家始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只能证明其内部早就遭到侵蚀。无论政府还是军队,都已经变得不再可信,而面对这场巨大的阴谋,唯有依靠九天帮自己的力量,才能为大家在绝望中争取一线生机。

    这套逻辑相当自洽,米罡始终无法反驳。

    所以她退而求其次,希望调整行动方略。

    “不回家也行,那就找地方扎根,弄块儿耕田把作物种起来。”就如之前每次那般,米罡重复着她的观点。“解决温饱以后,就开始搞生产,城里废铜烂铁挺多,修吧修吧就有原材料了......从零开始不容易,但这个是必经之路,等咱们鸟枪换炮了,才能真正去拯救世界,总之别再这么乱跑了。”

    “可是小米啊,你考虑过没有,那些新来的失踪者怎么办。”就如之前每次那般,司马日天也重复着他的观点。“九天帮立帮之本,当以救人性命为先,再图拯救世界之大计......如果我们安于一隅,不去尝试主动救人,那么刚被绑来的失踪者,可能就永远失去活命的机会了。”

    两人不止一次这般交流,有时候局限于彼此之间,有时也会当着别人的面。米罡锲而不舍,纵然屡屡无功而返,却也总会见缝插针地谏言。可在这个盛夏之夜,望着摇头晃脑的司马日天,她心里却蓦地涌起难遣的情绪。

    “哦。”

    米罡没再多言,情绪悄然收敛,旋即悠悠起身。

    “嗯?”

    司马日天愣了一下,却见米罡毫无回应,自顾自地走向帘门。

    他见状立马追上去,拦在了米罡的面前,而目光随之凝了一瞬。

    只因那张秀气的脸上,此时正缭绕着雾瘴,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绝非简单的置气,而是种近似失望、却远比失望更加复杂的情绪。

    “......小米?”

    “......”

    司马日天不明所以,却也莫名感到心虚,声调一下降了不少。

    米罡则侧开视线,目光透过草帘的缝隙,投向无垠的夏日夜空。

    ******

    ******

    遥想少年时期,米罡每次过暑假,都会去姥姥家住些日子。

    那是个靠海的小村,气候舒适环境宜人,更有绵延百里的沙滩。

    海边住着个老头,平日以捕鱼为生,膝下虽然无子无女,却很讨村里年轻人的喜欢,平时也总爱给大大小小的孩子们讲故事。所以米罡闲来无事时,便会带些吃的去找老渔夫,顺便听听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老渔夫的肚子里,装着成百上千个故事,也常会根据受众选择内容。如果听众是些小孩子,故事便以童话寓言为主,而像米罡这样不算年幼、脑袋又很灵光的大孩子,则会选择现实性更强的内容,同时顺带手地灌输些价值观。

    那些故事或荒诞、或诡异、或温情、或令人啼笑皆非,然在光怪陆离之外,却总让人回味无穷。甚至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时的某些所感所悟,还在影响着米罡看问题的角度。

    “天性、环境、认知,共同决定着人类的行为。”犹记得某次上门时,老渔夫用了这样一套开场白。“在特定的环境里,天性或被压抑、或被引导、或被发扬,再加上经年累月的认知,就会形成复杂的人性表象。”

    “不懂。”米罡当时听不太懂,便颇为耿直地回答。

    “从念头到动机,再从动机到行为,有时候是条简单的直线。”老渔夫倒也不急,慢慢悠悠地往下说。“可还有很多时候,念头到行为之间,是团缕不清的乱麻,常常隔着匪夷所思的真相。”

    按老渔夫的说法,想搞清行为背后的动机,有时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若想得到真实的答案,则常常需要抽丝剥茧,并沉浸于岁月的长河之中。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他慢吞吞倒了杯开水,就着茶香给米罡讲了三个真事。

    第一个故事,是有关青春的过往,掺杂了些许忍俊不禁。

    “有个初中男生,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偶然体验到了“自娱自乐”的趣味。在他质朴的观念里,这种玩弄自己的做法,是道德败坏的直接表现,而在负罪感的驱使之下,他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规则。

    “弄一次就要背二十个单词。”

    男生语文成绩不错,数学更是名列前茅,可偏偏外语很是拉胯,无论北陆洲还是南陆洲通用语,都只能排在年级倒数的位置上。他定这条规则的本意,便是想通过痛苦的代价,限制自己“自娱自乐”的频率。

    于是乎,在初中毕业的时候。

    男生以优异的外语成绩,成了学校的外语保送生。”

    米罡至今都记得,在讲这件事的时候,老渔夫的表情有多精彩,而自己的表情又有多古怪。可透过这个微荤的故事,她也隐约明白了一个道理,即卓越的成果未必总与精诚的心念相关联。

    还没等米罡回过味来,老渔夫便继续往下讲。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位著名篮球运动员。

    “他为国征战二十载,取得大小荣誉无数,是官方眼中的标志性人物,常常会登上各家媒体的头条,谈论自己对使命和责任的理解。至于镜头之外,他在拥有大量粉丝的同时,也会隔三差五地陷入丑闻。对于其人的评价,则往往会出现两极分化,要么是为国争光的名将,要么是底线丧失的渣滓。

    无论何种场合,他只接受正规采访,而那些所谓的正规采访,自然也包含了“不该问的不问”这一隐藏逻辑。直至退役以前,在某次专访中,有记者问了他职业选择的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那段采访曾经录了两遍,第一遍的内容颇为官方,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大家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回答。

    “我出生在农村,家里孩子比较多,条件也不是太好。我个子比别人大,吃的也比别人多,所以经常会挨饿......等我十几岁的时候,体育中心找上门来,那个领导就跟我说,说只要我去打篮球,就能每天都吃饱饭......他给出的条件,对我非常有诱惑力,另外就是他来我家,那个随行的小文员......对,没错,就是我夫人,长得是真漂亮......我当时答应下来,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想以后还能见到她......后来进了国家队,被全国观众关注,被大家谬赞为英雄,披着国旗站在领奖台上,我才慢慢明白什么是荣誉......在这之前,其实是不知道的,就是为了吃顿饱饭,顺便看看漂亮姑娘而已。”

    满载荣誉的传奇明星,最后一次面对镜头时,却显得有些腼腆羞涩,言语之间也变得更加朴实无华。远离了场面话,这位被捧上神坛的巨星,终于展露出寻常的一面,而那些沸沸扬扬的丑闻,则终究没被他旧事重提。”

    早在米罡出生之前,这位传奇球星便已退役。

    所以对于这个男人,米罡倒谈不上喜不喜欢。

    只是通过诸多过往,她大抵能明白一个道理。

    即人类具有多面性,并会跟随时间不断改变。

    两个故事讲下来,米罡听得很是放松,中途时不时调侃两句。

    可那第三个故事,却令她心意难平,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从前有个孩子姓王,年少时是一个混混,颇有为祸一方的潜质。可因为某些契机,他却突然浪子回头,高考时报名了安治学院,并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进入安治系统,从孩子王摇身变成了安治局的警员小王。

    从户籍到管段,从治安到刑侦,年轻的小王警员扎根基层,夜以继日地投身于安治事业,仅仅而立之年便晋升为大队长。可在某年某日,这位优秀警官的职业生涯,却突如其来地画下了句点。

    那是一起恶性案件,两名嫌疑人夜闯民宅,并于盗窃中途心生歹念,将一位花季少女先奸后杀。在接到家属报案后,安治机关立即出动,抓住了其中一名嫌疑人。

    在审讯过程中,面对毫无悔意的恶棍,盛怒的王队长举起警械,将嫌疑人殴打致重伤不治,自己也因涉嫌犯罪遭到收押。听到这个消息后,受害少女的亲属集体出动,在审判机关门前跪了好多天,却也没能让王队长免遭处罚。

    扒掉制服,换上狱服。

    一名优秀的执法者,一夜间沦为阶下囚。

    转眼十年,光阴荏苒。

    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王队长,也变成了刑满释放人员老王。

    老王出狱之后,便与妻子协议离婚,儿女也交由对方抚养,自己除了一间老房子外,几乎什么财产都没留下。曾经的同事见老王可怜,本想给他安排一份工作,可老王却婉拒了大家的好意,并毅然离开了曾经生活数十载的城市。

    在那之后,老王奔波于全国各地,干过的工作也十分芜杂。从小摊贩到搬运工,从快递员到网吧保安,凡是那些接地气的琐碎营生,这个半大老头子几乎全都接触过。

    对于老王的选择,前同事们颇为不解,而在某个寻常的下午,当一通案件信息传来时,他们才震惊到无可言语------当年杀害少女的另一名嫌疑人,那个逍遥法外近二十年的狂徒,两天前在灼日省骊皖市郊区落网。

    协助安治机关实施抓捕的公民,正是被此案改变了人生的老王。

    这个曲折的故事,记载于老渔夫的藏书中,是本安治部牵头编纂的版物。在那个访谈的最后,笔者曾好奇地询问老王,为何会对此执着了半辈子。老王苦思冥想半天,最后却只摇了摇头,转而聊起自己的过去。

    “十五岁那年,我有次去收拾仇人,顺带手救了一家三口。那对夫妻跟我父母同龄,哭着跪在我脚边上磕头,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第一次得到基于感激的跪拜,而非以往那样的跪地求饶。”

    “那个小男孩儿,最多也就七八岁,存了好些糖舍不得吃,结果那天一股脑全塞给我了,还说以后要变成我这样的大英雄......可我算什么英雄?只不过是个混混而已......”

    “就是从那以后,我自己就琢磨着吧,好像当个英雄也不错?呵......回到你问的那个问题,说实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这么做,可就是觉着吧......这事儿不给办了,这辈子都踏实不了。””

    一股莫名的动力,跨越十余载光阴,用因果串联过去与未来,这般执拗令米罡唏嘘不已。在触目动容的同时,她又领悟了一个道理,即良愿未必总能指向美好,而恶念也未必总能来带恶果。某时某刻的某件事,也许会莫名成为人生中拐点,而饱经磨难与洗礼后的执念,有时恐怕连自己都说不清缘由。

    便如司马日天,有人把他视为英雄,有人把他当成疯子,也有少数人能偶然窥见其儒雅的一面。只是这种种表象,都仅仅是他的人格断面,难以借此准确描述其人,也就无法凭此正确评价他的作为。可米罡既善于读心识人,与司马日天也是同乡人,又在泠雨朝夕相处数百昼夜,自然能看清多数人看不到的东西。

    遥想少年时期,米罡便认识司马日天,而在她不甚深刻的印象里,这个大叔除了有些癔症外,总体来说倒也称得上人畜无害。待到后来,通过某些偶然的机会,米罡得以近距离接触对方,也发现了某些难以解释的怪象。

    譬如他喜欢帮助弱小,或者说酷爱帮助弱小,只因他每每主持正义时,既会对“施暴者”表现出过激反应,也会对“受难者”遭到的迫害进行过度脑补。奈何其本身孱弱不堪,三天两头地因此挨揍,而对于屡战屡败的丢人战绩,他则常以“神功未成,尚需磨练”来解释。

    他没有固定工作,常年靠救济金度日,而拮据的生活条件,也造就了他铁公鸡形象:总在垃圾堆里翻东西,总吃餐馆的剩饭剩菜,热衷于邻居的淘汰货,就算迫不得已掏腰包,也几乎只去打折商店。可就是这等吝啬之人,却乐意将救济金分给乞丐,只为换取那一句“谢谢英雄”。

    在邻里的眼中,他缺乏交际能力,每当与旁人沟通时,总会散发出浓浓的癔症气息。可在深入接触的过程中,她却感受到了某种不协,即他平时固然疯疯癫癫,可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中,却会表现出恐怖的逻辑能力,就连某些自诩聪慧的人都望尘莫及。

    通过长时间的相处,以及全面衡量判断,她得出了一个结论。

    即他说疯也疯说傻也傻,可从某种角度来看,却既不疯也不傻。

    他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以自己所认定的准则行事。

    就算真实世界令他屡屡碰壁,也总能找出些理由自圆其说。

    若有人想叫醒他,无非只是白费力气,毕竟他纯属不想醒。

    身陷泠雨之前,她对他的认识仅限于此,除此以外也没有更多想法,毕竟自我沉溺之辈大有人在,而臆想中的英雄终究只是虚幻。直至两年多前的某天,她莫名被绑到这片废土,并与他出人意料地重逢。

    最初的那些日子,她独自一人颠沛流离,尝尽了辛苦与恐惧的滋味。直到跟他重逢以后,她才终于能睡个好觉,只因他那副震天响的嗓门,竟是具有震慑凶兽的神奇作用。

    他们自此开始结伴求生,相扶相依地辗转流离,用双脚丈量泠雨大地。在艰难求生的过程中,她也有些意外地发现,随着外在环境的突变,他的存在竟被赋予了全然不同的意义。

    严酷的生存环境,凶残邪恶的猛兽,水深火热的失踪者,还有危及世界的恐怖阴谋。这片失落的世界里,有无数人类亟待被拯救,是个需要英雄的摇摇欲坠的世界。至于他这个人,则刚好拥有这份野望,以及与之相配的力量。

    若有人号称拯救世界,却没有与之匹配的力量,到头来无非只是一个笑话。可明明还是那个理想,一旦拥有了足够的实力,那么在旁观者的视野里,则会呈现出全然不同的画面。

    于是在命运的洪流中,潦倒的疯子振臂一呼,将意外得来的宝剑高高举起,一夜间便成了失踪者的救世主。在大家的感恩拥戴下,他理所当然地成了领袖,率众于泠雨大地上狂奔,开始在现实中追寻那荒诞的英雄梦。

    她将一切看在眼里,因此始终不离不弃,不仅尽心尽力辅佐他,兢兢业业地打点日常,每每奋不顾身地冲锋陷阵。这份坚持源于同乡之谊,源于患难中的相扶相依,也源于那抹若有若无的欣赏。

    她再如何飒爽干练,再如何巾帼不让须眉,也终究是个寻常年轻女子,自然会欣赏心怀英雄气的男子。她在心里暗自期盼,希望他历经雨打风吹,能真正成为顶天立地的英雄。

    如今一晃两年时间,曾经弱小的九天帮,已然化作一尊庞然大物,而他也成了人们心中毋庸置疑的英雄。可唯有她才能明白,她所期盼的那个英雄,其实并未真正走进现实。

    从客观上来讲,他这两年救人无数,从论迹不论心的角度看,的确没人有资格对他妄加非议。可她心里却很清楚,他如今的所作所为,与曾经为街坊打抱不平的举动,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救人性命,给人庇护,继而获得感激与崇拜。

    信马由缰,奔波迁徙,继而体味自由与放浪。

    凝心聚力,驰骋沙场,继而领略战斗的畅快。

    在他的认识里,这样的快意恩仇,是属于英雄的生活。

    若是闷头种地,或者安心搞生产,则并非英雄的剧本。

    至于回归故乡,堕入原本的生活,更是无法接受的事。

    他的英雄梦里没有故国,所以对于归乡的计划,他总是选择一拖再拖。至于不杀同类的帮规,则只是因为在他看来,英雄不该沾染同类的鲜血。所以当面对一笔笔血债时,他总会说多行不义必自毙,总会自作主张地替同伴释怀。

    对于这个世界的真实,他只是选择性地接受。

    想要的便纳为己用,不想要的便会无视。

    如此这般地待人做事,与过去的他并无二致。

    归根结底,他依旧沉迷自我,依旧是那个市井之徒。

    对于他的选择,她心里多少有些遗憾,只因在这片失落大地上,明明拥有孕育英雄的土壤,而他也明明拥有英雄的佩剑。可他始终都没有剑心,明明很容易就能成长,却从始至终都在原地踏步。

    他心中有座乌托邦,那里的世界安宁太平,那里的人们互敬互爱,那里的生活激情澎湃。他脑海中的虚幻世界,与故乡隔了万水千山,可跟泠雨却只隔着一步之遥。

    可明明只剩咫尺,明明无限接近那座乌托邦,他却从没真心地拥抱真实,从没试图修正自己心中的世界。因为这一念之差,他始终都没完成蜕变,始终都没迈出那一小步。

    虽然没人真正拜读过,然九天帮众大都知道,帮主正在写一部小说。可唯有她才明白,他总共写了两部小说,其中一部涂在木简表面,另一部则镌刻于泠雨的大地之上。

    所谓小说,只是故事。

    纵是再像纪实文学,却也无法成为真实。

    对于这样的现状,她心中常有矛盾。

    一方面怒其不争,一方面踟蹰不定。

    她心里其实很明白,置身没有王法的泠雨,很多人早已失去底线,沦为短浅本能的奴隶。在如此糟糕的环境里,他就算单论品性与德行,都完全称得上是一面旗帜,若再算上因此得救的性命,则更是无愧于救世主的名号。

    她会感到心情郁结,全因与他私交甚密,因此才会心生额外的期待,并将这股期待强加到了他的身上。所以纵有百般不甘,她也只是想想而已,至于今天这样的表达,也基本上就是极限了。

    所以在外人眼里,他要么是个英雄,要么是个疯子。

    对于帮众而言,大抵是庇护者,抑或是领路者。

    若有偶然的机会,兴许还会在某个夜里,见识到一位儒雅的书生。

    至于抽丝剥茧后,那个原本的市井之徒,便是她一个人的秘密了。

    ******

    ******

    “......小米?”

    “......”

    “......怎么了?”

    “......”

    “......生气了?”

    “......啊,没有。”

    米罡缓缓收回视线,重新望向司马日天,脸上的雾瘴悄然消散。椭圆形的明眸深处,重新泛起温润的光华,像极了念头通达后的释然,却又隐隐噙着难以言喻的情绪。

    “到底琢磨啥呢?”望着米罡的表情,司马日天略微放松,脸上露出近似八卦的表情。

    “你觉得呢?”米罡眼皮忽闪,罕见地扬起戏谑的笑容,活似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姑娘。

    “你就别卖关子啦!我脑瓜子不好使!你又不是不知道!”司马日天无奈一笑,摆出一副讨好的表情。

    “我刚才仔细想了想,你说的也有道理,所以还是依你吧。”米罡心中百转千回,很多话在喉咙里打转,最终却只浅浅吐了口气。“以后也不劝你了,反正你心里有数就行。”

    “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回家的事儿我没忘,现在不是机会不好嘛......”司马日天听了米罡这番话,反倒变得有些局促不安,一个劲地拍胸脯保证。“我跟你保证,等时机成熟了,一定让大伙儿重归故里!”

    “嗯,那你早点儿休息吧。”

    米罡不置可否,就只露出淡雅微笑,便欲离开主帅棚屋。

    转身的那一刻,她只觉右臂一紧,却是他拽住了她的袖子。

    “小米啊,咱来泠雨多久了?”司马日天忽然问道。

    “满打满算,两年半多吧。”米罡思忖片刻后回答。

    “都两年半多了啊,真是光阴荏苒呐......”司马日天唏嘘感慨,旋即握住米罡的手,目光变得深沉且真挚。“这些日子以来,真是辛苦你了。要是没有你的话,就不会有现在的无敌至尊狂霸九天帮。”

    “净瞎说,我就是个打酱油的,你才是九天帮的主心骨。”米罡闻言轻轻摇头,口中说着谦虚的话,眉间却难掩笑意。“我其实一点儿都不辛苦,倒是感觉这样的生活挺有意思。”

    摇曳的草帘旁边,两个人十指相扣,目光交汇在一起。

    夜晚空气湿热依旧,糅合着轻柔的吐息,钩织出静谧的旖旎。

    “对了,快到你生日了吧?”

    “嗯,应该就这个月。”

    “你今年有什么愿望?”

    “......我希望,你能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唉?现在还不够嘛?”

    “还可以更英雄一点儿。”

    “行吧!那我继续努力!”

    “嘻......”

    对于心目中的英雄形象,米罡并没有细细言明,只觉如此便好。

    其时已近午夜,司马日天却没有睡意,便提议跟米罡去遛遛弯。

    于是乎,两人相伴走出棚屋,迈入无边的夜色之中。

    -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