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少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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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种田

    曾经,方彩鸾也随着陆平去过城主府几次,每次看到陆平总是与她在讲故事,将自己晾在一边,显得多余,几次之后就不愿意跟着在去了。

    最开始方彩鸾对陆平只是视为最珍贵的朋友,对他的人际交往并不在意,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方彩鸾每当知道陆平要跟艾素晴见面后,内心立马就会莫名烦躁,大不痛快。

    后来告诉母亲后,经过母亲的点拨,方彩鸾才明白了问题所在,原来她对陆平的友谊,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变质。

    那是一个人的占有欲在作祟,对爱人的占有欲。

    “我只视她为朋友,从无其他想法。”陆平淡声解释,若是之前,陆平断然不会说明这些。

    “你无须对我解释什么,就算你要娶她,也不关我的事,我爹也给我娶过一个姨娘。”方彩鸾大大方方的说道,“我不是个妒妇,只要你有这个本事。”

    “怎么可能。”陆平不禁莞尔,指了桌上漆盒,“等会将你的盒子借我用下。”

    “干嘛?”

    “去买些吃的给她饯行。”

    “不给!”

    “刚才还说不介意的。”陆平笑容一僵,心里腹诽一句,然后嘴上嘟囔着,“你这也太小气了吧。”

    “你才知道!”方彩鸾气鼓鼓的轻哼一声,她说完又想到什么,脱开陆平的手便走,“算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然老头子又得叨叨我。”

    方彩鸾风风火火的出门,走到门外,一张脸蓦的变红,恍然间,她有种不真切感,而后,她的嘴角的笑容却怎么也压制不住,暗暗想着,“他今天一定得意死了!哼!”

    陆平目光送走方彩鸾,带着几分留恋,回过身,瞅见留在桌上的食盒,哑然失笑。

    将碗筷收拾干净,又将吃剩的鸡骨头清理完全,陆平见着牙牙,带着几分揶揄叹道,“牙牙,要是你能喜欢吃骨头就好了,这样就省的我收拾了。”

    “你先告诉我,在方姐姐面前哪些话不能随便乱说,我以后就替你吃那些骨头!”

    牙牙丝毫没有听出弦外之音,反倒是谈起了条件。

    “不用了,她没生你的气。”陆平觉得牙牙的智慧有了些提升,居然学会了坐地起价。

    “那她可真奇怪!”牙牙气呼呼的说完,也不想再搭理陆平,身子一跳,落在凳子上,又贴着凳子游到地上,扭着身子就往后院爬去。

    见天色还早,陆平回了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葫芦。

    这个葫芦比手掌略高,散发着黄澄澄的清光,叫作如意金葫,是当初吴正源所留。

    这里面本有两颗玉髓金骨丹,一颗被陆平服用了,另外一颗陆平在收到方彩鸾赠剑之时转赠给了她。

    玉髓金骨丹不仅能伐毛洗髓,增强体质,更能增加一甲子的寿命,就算如此,吴老汉也没有服用一粒,全部都留给了陆平。

    陆平曾经苦苦劝过几次,但他依旧不从,只是吩咐陆平,死后要将他与亡妻合葬一处。

    陆平遂了他的心愿。

    如意金葫是件单纯的储存法宝,里面的空间有池塘大小,陆平在金葫中储存了大量畜血,用于灌溉血灵米。

    仙家宝物,凡人可以滴血祭炼,产生认主的精神印记,凭借精神印记,可以任意操控,如当臂使。

    在玉虚门中,血灵米只能算是下等灵种,玉虚门内诸如玉液米,冰晶莲,赤浆果等等灵种,功效都比血灵米好上一大截。

    但临龙城并非是什么灵秀之地,也没有聚集灵气的法阵,那些灵种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难以成长,就算成长起来,也会失去了效用。

    血灵米不同,它在灵气充裕的地方能吸收灵气生长,在灵气匮乏的地方也能吸收血气成长,这也是陆平要用畜血浇灌的原因。

    在院子后面,陆平开垦出了一块空地,大约有四五张床的面积,上面长满了青色根苗,红色穗谷的禾苗,这些禾苗高过膝盖,正是还没成熟的血灵米。

    眼前这些禾苗已经抽穗,还没有灌浆,因此谷壳有些干瘪,米粒还没长成。

    灌浆期是决定血灵米品质的关键时期,也是对营养需求最大的时期,每天必须要要浇灌一遍血液,否则容易营养不良。

    牙牙的窝也被陆平安排在旁边,主要为了让它看护鸟类,若是有人来偷盗,偷便让偷了,除非遇到生命危险,否则不许牙牙动口。

    这么多年来,倒也没人来过陆平家偷东西。

    血灵米成熟的很快,一个多月就能收割一季。陆平每年会种植四到五季,够吃了就会停种。

    “收完这季差不多了,要不要带鸾妹一起走呢?”陆平摇了摇葫芦,一阵水声荡漾,心中默默盘算,“算了,再说吧。”

    陆平心念一动,葫芦中飞出一团团红色血线,像是一团团毛线,纠缠繁杂,在陆平的操纵下,血线缓缓张开,最后如一张撒开的渔网,盖在血灵米上空,在陆平的引导下,一株又一株的血灵米受到了灌溉。

    不出十来息,浇灌完成。

    “呼。”陆平收了葫芦,精神有略微的疲累,法宝的使用,需要依靠法力,若是法力不济,则靠精神力去操控。

    陆平没有法力,操控起这个葫芦还是颇为劳神。

    浇灌完灵米,时辰快到巳时。陆平去换了身朴素常服,嘱咐好牙牙看家,出了门去。

    ……

    时至六月,骄阳似火,晒在身上辣辣的疼,没什么人愿意晒这种毒日头,街上的小商小贩都躲到两旁阴处,或是收摊回家了。

    有个虎背熊腰,腰间挂刀的班头,正领着几个班差,坐在店里喝茶,侃侃而谈。陆平注意了他一眼,至少是外家高手,血肉大成。

    陆平没有去刻意避暑,他早已经寒暑不侵,哪怕是三九天光着膀子在雪地中睡觉,也不会损伤丝毫。

    陆平走在阳光下,怡然自得,他眉清目秀,神俊骨清,一副翩翩美少年的样子,引来不少女子暗赞。

    这种被瞩目的感觉,陆平早已习惯,但他并不喜欢,加快脚步,陆平走进了一家颇为宽敞食肆。

    此刻并非餐点,老板娘正坐在柜台算账,几个伙计在抹着桌子,洒水扫地。

    “大娘,两碗米粉,带走。”陆平走到老板娘柜台前。

    “哎哟,平平回来了?难得有闲心来我家吃米粉,还以为你吃腻了咧。”

    听到陆平的声音,谭丽花立刻抬头,露出惊喜的笑容,她放下手上的账本,热情的起身招呼。

    谭丽花年过四十,戴着金钗,体态丰腴。

    她曾经是吴老汉的大儿媳,后面在吴老汉的主持下改嫁,和新任丈夫经营一家了食肆,主卖粉类,在临龙也算小有名气。

    按照启国习俗,女子嫁入夫家,便算夫家人,要以夫家为先,有赡养公婆的责任。

    吴老汉痛丧亲子,两个儿媳守寡,也没留下子嗣照看,吴老汉不想耽搁二人,便都放出去改嫁了。

    后来,谭丽花又生一子,极为疼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上怕摔了。

    如今谭丽花家和美满,心中一直感激吴老汉,逢年过节也都会看望吴老汉。

    每一次吴老汉都颇为欣喜,只有陆平知道,每当谭丽花走后,吴老汉都会盯着儿子的灵位,长吁短叹,悲伤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