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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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4年后取出10岁时的存款

    杭州之地,有女子昔取十龄之储蓄,五百金,历二十有四载,化为八百三十四钱有余。女子慨然曰:“今吾女亦届十龄,欲将此金与岁赐之钱共蓄,令其续增其值。”斯举彰显其对蓄财理财之深识。非独以行动示女储蓄之要,更以廿四载之金为鉴,显复利之奇。冀其女如己,自幼习储蓄之习,使财富于时光之积中日益增辉。

    此事亦激人深思储蓄理财之道。今之世,人因生活之丰与消费之观变,多忽视储蓄之重。然观此女子之行,知储蓄非独财之积,亦生活之态与智也。合理之储蓄理财,可令财富随时光之逝而增值,为未来之生活添保障与可能。故世人当效法此女,重储蓄之道,以富吾家,益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