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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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兰控诉大S犯下重婚罪!揭露其不当得利或要问刑

    徐氏女,名熙媛,人称大S,台北籍,有艺人之能。与汪氏子小菲结为连理,曾共谐连理之乐。然夫妻之间,不和之声渐起,互撕之状,令人叹息。

    汪氏子小菲指大S于离异前数月,寄金巨万于韩国,疑其有外遇之嫌。大S之母黄氏,哭诉汪氏拖欠巨债,并言己身为汪氏旗下酒店之承租保证人,恐遭牵连。大S则自辩无出轨之事,反指汪氏家暴、欠债、不忠。汪氏亦反唇相讥,出示物流单据,力证大S之不贞。

    张氏兰,汪氏之母,见子受辱,愤然出证,以正视听。于视频之中,历数大S之过,指其犯重婚之罪,又涉嫌做假账,恐负刑责。张氏言,大S于离异前已与具氏俊晔有染,且二人于大陆离异前已在韩国成婚,此为重婚之明证。又言大S寄物于具氏,却向酒店报账,涉嫌不当得利。张氏之言,振聋发聩,欲将大S置诸法网。

    余观此事,深感张氏之勇毅。其以母之心,护子之誉,不畏强权,直陈事实。反观大S与具氏,二人之行,实乃小丑之态。婚姻之道,贵在忠诚,彼等既无此德,又何谈人之尊严?张氏之举,实乃正义之声,当得众人之支持。

    夫大S与具氏,此二小丑也。婚姻不忠,人伦不道,其行可鄙,其状可憎。张氏兰之举动,实乃维护正义,当得众人之赞誉,以此为鉴,守婚姻之道,行人之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