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总舵主打穿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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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夜深沉

    除夕夜已然夜色深沉。

    空气中幽幽浮动的是鞭炮和烟花燃烧后淡淡的硫磺硝烟的味道。

    不知哪家的屋中响起了一曲《风吹荷叶煞》的胡琴声,伴着低沉的鼓声,在这欢乐喧闹的除夕夜里随风飘拂。

    力量和柔韧纠缠、鼓点和旋律纠缠、欲说还休和不吐不快纠缠。

    纠缠在这喧闹而寂寞的夜空之中。

    李春初叹了一声:“夜,深沉呐!”

    那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互相对望了一眼。

    左边的长衫从腰底下掏了一块明晃晃的腰牌出来,说:“兄弟是六千岁北王韦殿下麾下殿前侍卫、指挥覃雷、覃电。特来为我翼王殿云中雪将来讨个公道的!”

    覃家兄弟是壮家出名一等一的武师,在广西狼兵中是有“无敌”美誉的高手,在永安投奔了太平军,在太平军中也是出名厉害的武师。

    被洪秀全封为御前侍卫,派到北王韦昌辉部属里担任指挥的军职。逢有勇武过人的清军猛士就派这两兄弟出手,无不是斩首而归。

    北王殿的高手和翼王殿的杀手同时来广东,就是想以数十名太平军中以武功高强著称的高手慑服广东天地会的领袖们,在起事后带着几十万洪门兵马投奔太平军。

    无论如何,是数十万人呐!

    可是昨天二十多个翼王殿的杀手连同他们的首领都伏尸白鹅潭边,覃家兄弟已经对李春初生出深深地忌惮。

    里面黄麒英已是拿了两条大枪奔了出来,朝李春初和梁坤手里一扔,就又转回头回去内宅。陆阿采已经将梁坤的家人连同仆佣都聚集了起来,他和黄麒英各拿着一条棍棒守卫住内宅。

    “你们翼王殿二十多个人围攻我,还要来讨公道?不知是什么样的公道?”李春初嘴角浮上了一丝讥诮。可惜脸上的胡子太大,夜色又浓重,没人看得清他的神情。

    “杀了我太平天国的人,我太平天国总要找回来。”覃雷说。

    “那他们先出手围攻我怎么说?我们天地会的人就好欺负了是不是?”李春初冷冷地说。

    “我不在,我也不知道张参护为什么会跟道爷你打起来,而且我们翼王殿的人都死在了道爷你的手上,这就是事实。”

    “你认为我故意杀了他们?”李春初道。

    “事出有因,但原因我们不清楚。我知道的是我们天国的兄弟二十多个都被道爷你杀了!他们去之前是告诉我,他们是跟道爷商谈事情的!”

    李春初苦笑了一下,道:“果然是一群没道理讲的人,道理既然讲不通就只好不动嘴了!”说罢,手中大枪一抖,进步上挑,明亮的枪尖直刺咽喉。

    覃雷神色微变,长衫无风自动,隐藏在肘后的刀光霍然洒出。

    居然还是双刀。

    两把如同加长的牛耳尖刀一样的刀。

    一个十字绞锁住枪尖。

    李春初冷笑一声,这是广西狼兵的刀法。

    区区狼兵刀法就敢锁我的枪?

    狼兵的刀法是出于古百越人的壮家昂拳,在战场搏杀一向以凶狠、勇猛、刚烈著称。广西狼兵曾是明朝对外作战时候的一支奇兵。

    峨眉枪法却是明朝时候被称许“天下第一”的枪法。

    李春初脚步横迈,枪尖朝下一盖,力道朝外一荡,“峨眉玉女杆法”的“分花拂柳式”,并步扎枪。

    他手腕运气,筋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大粗壮得如同合抱的老榕树一般,仿佛是魔神降世、金刚再生,正在用盖世的神力来镇压天下一切敢于反抗的妖魔鬼怪。

    手、臂、肘弹抖又连带着手腕缠丝劲猛然而出,掌中这条大枪在他手里倏然便有了生命一般,化成一条喷吐着长舌的毒龙,闪亮着夺命的獠牙,直噬覃雷的咽喉。

    覃雷手中的“板鞋刀”根本就锁不住这枪的攻击。

    覃雷武功不弱,放在江湖上甚至比很多成名的高手还要强,毕竟是战场上千军万马搏杀出来的好汉。

    他手腕翻动,身子侧滑,出手如风,似是流星追月一般怒斩而去。

    居然对自己毫不防守!

    因为还有两把“板鞋刀”在狠狠砍在枪杆上,阻挡枪的去势。

    覃电的双刀进行守御。

    这两兄弟从小一起练武,又是双生兄弟,心意相通,与他们两兄弟对敌就如对上一个两头四臂的高手一样,难以对付。

    “来得好——”李春初冷哼一声,脚下一错步,“分花拂柳式里三枪”的“倒步横扫”,枪杆如怪蟒翻身一般划出半个圆来,枪尖扫向覃电的咽喉,而足尖一挑,直接踹向覃雷的腿弯。

    覃雷双刀走空,刚打算回扫攻李春初的下盘解覃电的危机,已是感觉到腿弯处一紧,知道不好,双刀顺势就朝腿弯处挡去。

    就不信你的腿脚比我的利刀还要硬。

    李春初的脚却突然不见了,好像从来没有发出过这一腿一样。

    却是一脚狠狠地跺下,直接踩在覃雷的脚趾上。

    覃雷没有觉得很疼,只是感觉到好像一头大象在愤怒地冲撞着地面,仿佛整个大地都摇晃了一下一样,他的刀势变化也被这一下摇晃将速度和准头给摇晃得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斜斜地撩在了虚空之中。

    猛然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

    不用看,覃雷也知道自己的脚已经变成了烂肉一堆。

    他的马步再也无法在地面上站稳。

    覃雷是在战场上面生死搏杀出来的人,哪里不知道现在危险之至,急忙往地上躺下,就朝圈外滚去。

    他刚刚停下身形,要爬起来的时候,却是看见一点闪亮的枪头从夜空中如流星坠地般朝他冲来,在他眼前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覃电的双刀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碰上李春初的枪杆了。

    他只觉得自己手中的双刀越来越沉,手腕都开始发麻了。他已经心旌为之动摇,已经有弃刀而逃的念头。

    可是他不敢弃,现在弃刀就是死,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躲开那条枪的攻击。

    覃电正在有些犹豫的时候,已经听到他哥哥短促却惊天动地地惨嚎声了!

    哥哥完了!

    他毫不犹豫,吐气开声,双刀用力向外一推,就要顺势扑出,以两败俱伤的打法给自己赢得一线夺路而逃的机会。

    刀光如雪,漫天而卷。

    身体却是滴溜溜一个旋转,整个人好像是一个大雪球一样向外转去。

    这个身法实在是妙到毫巅,硬生生从李春初的枪杆扫荡的缝隙间穿出,不愧是广西狼兵中第一流的高手!

    只见覃电双足轮番点在地面之上,步法交错,甚至很难捉摸他逃跑的线路方向。

    狼的坚忍、狡诈都在他的步伐中显露无遗!

    李春初有些欣赏,也有些惋惜地叹了一声气。

    “这么好的武功如果用来杀清兵该有多好,可惜都是把脑筋动在自己人身上了。”

    但李春初的身法一点都没有停顿和窒碍地滑了出去,灰色的道袍在一纵一跃之间随着冬夜的寒风飘舞,在远方不断升腾起的烟花灿烂夜空里就宛如一只灰色的大鹤掠过天际。

    梁坤没有动,只是默默地将手里的大枪从覃雷的面门拔了出来,上面带起淋漓的鲜血和脑浆。

    李春初脚趾点地,双肩背肌似白鹤展翅,大鹏舒翼,一张一合间,已是舒展如飞仙翔云,腿上的劲力猛然朝下一压,整个人就如绷簧一样朝前一弹,一弹就是丈余,眨眼间就已经追上了覃电。

    “给道爷我留下吧!”

    一枪刺出,一声短促的闷哼声就那般融入了沉沉的黑夜中。

    覃家兄弟不是没带人来,而是他们的手下都还没有来得及出手围攻,而覃家兄弟都已经双双死在了李春初的大枪之下。

    李春初慢慢地踱着步走了回来,倒提着手中的大枪,好像刚刚去演武场上练了一趟枪法回来一样。

    那些覃家兄弟的手下几乎都屏住了呼吸,好像生怕呼吸的声音大了会惊动这样一个可怕的魔神会招致杀身之祸一样。

    李春初沉声道:“还有没有人来讨公道?”

    覃家兄弟的手下的脸色一个个阴沉,仿佛都是从鬼门关里爬出来的厉鬼。

    四下里一片死寂,覃家兄弟的手下都静静的沉默着,气氛沉寂得压抑。只有远处隐隐传来烟花爆炸的声音和孩子们的欢呼。

    “你们把尸体带走,告诉你们的北王、翼王,我可以跟他们谈条件,但决不能再来用这种方式。我们洪门都是有骨头的汉子,千金一诺,言出必行,宁在直中取,不在曲中求。对于清廷举国之力,我们洪门对抗了百年,死了无数的人都没有低过头。你们太平天国也同样不能!如果想合作抗清,大家坐下来公平一谈,再敢这样来,我一样不会手下留情的!”

    街道的那一边“噼噼啪啪”炸响了一串鞭炮,“噢——”是孩子们欢呼雀跃的声音和叽叽喳喳孩童的喧闹。

    “你们走吧!”李春初冷冷地说。

    “李道爷!这两天的事情,我们天国的兄弟一定会要跟洪门要一个交待的!”一个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收拾了,我们走!”

    有黑影从黑暗中悄然出现,又悄然隐没。

    连覃家兄弟的尸体都被带走,甚至连血迹上都仔仔细细地洒上了石灰。

    风一扬,连石灰带血迹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刚才那场惨烈的激战就从来不曾发生过一样。

    李春初笑笑道:“我们回去,守岁!”

    梁坤抓了抓刮得光溜溜的头皮说:“没了大鬼小鬼可以过个安生年了!”

    梁坤拿了一壶好酒,一大盘煎饺,一大盘切得薄薄的卤猪头肉,一只硕大的烧鸭坐在桌子旁,也不拿筷子,只是用手捻着朝嘴里送。

    一口酒,一口肉吃得不亦乐乎!

    梁坤也是老江湖了,今天他看到覃家两兄弟的时候觉得必然是一场恶战。

    结果,他虽然杀了覃雷却是轻松无比。

    不是覃雷的武功有多么弱,而是覃雷在数招之间就已经被李春初打得溃败不已,只能等死。

    覃家兄弟武功其实不弱,但是毕竟还是比起李春初来说差得太远,纵然是两个人的合击之术配合得极好,也无法抵挡李春初的峨眉枪法。

    “梁老三,我们要多弄点枪来!”李春初喝了一口酒道。

    “枪?兵器架上——哦!你说得是火枪!”梁坤反应了过来。

    “是,火枪,最好是手枪。给我们的老弱使用,陈享和你们这些洪兵的中坚指挥都需要有。有什么办法?”李春初道。

    “嗯!”梁坤沉吟了一下道:“只有找那些洋夷来买。要不就是去香港买,偷偷地带进来。最近关口都放假了,管得比较松,我让苏灿他们去想想办法搞夹带偷运。”

    “好!”李春初点了点头道。“手里有火枪,就不怕太平天国或者清廷走狗的突然袭击,掏枪就打,这一把枪六颗子药,就算是高手也一时近身不得。有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