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的兼职是电影明星
繁体版

第一百六十九章 莫得感情的杀手

    他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杀手……

    抱歉,串台了,重来。

    他没有过去,也可能不再会有未来。

    他只知道自己被人从地中海捞起时,身上遍布了弹孔,臀部皮下还藏着微型胶片,其内容是一组数字。

    这些线索引领他来到了苏黎世银行,却发现一个名为“杰森·伯恩”的身份,和一个四百万美金巨款的神秘账户。

    但他的出现引来了一连串追捕与谋杀,在这场致命的谜团中,他只能奋力挣扎求生,并试图找回他失去的记忆和真正的身份。

    在令人惊惧的黑暗中,杰森·伯恩心思细腻,满怀恐惧,茫然迷惑,凭借自己那一身可怕的能力,和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抗衡搏斗。

    但他究竟是什么来历?

    他在哪里学到这一身本事?

    他有办法在这个黑暗的地下世界挣扎求生吗?

    顺带一提,伯恩(Bourne)这个名字来源于美国罗得岛州的一位名叫安塞尔·伯恩(AnselBourne)的牧师,这是第一位有档案记录的分离性漫游病例。1887年的一天,他忘记自己是谁,在宾夕法尼亚州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并且给自己取名为布朗(Brown),还在那里开了一家便利商店。大约在三个月之后,这位牧师又清醒过来,但他这次只记得自己作为伯恩的生活,又把自己作为布朗的生活给全部忘记。

    从RB回到莫德雷德路9号后,艾玛立刻开始阅读当代惊悚小说大师罗伯特·陆德伦生前的作品之一《伯恩的身份》。

    在陆德伦之前,间谍小说是英国人的专利:从世界大战时期的约翰·布肯、艾瑞克·安卜勒和毛姆,到冷战时期的葛林、佛莱明和勒卡雷。他们或根据自己的情报工作经验,用严肃或者通俗之笔,写出了间谍世界的尔虞我诈。

    罗伯特·陆德伦则是开创了“小人物遇上大阴谋”的架构,对后来的惊悚作家影响深远,成为了现代国际惊悚小说之父。小说背景从世界大战、冷战时期直到当代,他擅长描写暗潮汹涌的国际政治势力、冒险犯难的情报人员,以及出神入化的间谍行动,其严谨扎实的资料考据备受称道。其的英雄往往能在极度劣势下绝处逢生、逆转死局,还有几分真实情报人员的影子。从1971年的《纳粹档案》开始,陆德伦便称霸全美畅销排行榜长达三十年之久,直到2001年去世为止,他一直都是惊悚间谍小说的代名词。

    《伯恩的身份》原著小说实际上总共有十五部,劳勃·勒德伦在1980年至1990年间出版了三部曲,在他去世后则由艾瑞克·范·勒斯贝德接手。

    而在三部曲里,极度复杂的“伯恩身份”在陆德伦的老式笔法下让人读得头晕目眩,大量的惊叹号和斜体字是他最为人称道、也最被诟病的注册商标。除此之外,政府的阴谋、充满暴力倾向的主角、反间再反间的计中计中计,以及充满欧式风情的故事场景,再加上故事本身明快的节奏、繁复精巧的布局、火爆的动作场面,使人一读便难以释卷。

    罗修也在读这本小说,虽然前世他刷了好几遍《谍影重重》,但原著却是第一次看,所以他在看书的时候更多得是与电影进行比较,最终结论是两者相去甚远。

    原著里的伯恩是美国驻远东研究员大卫·韦柏,在冷战时期的一次飞机轰炸中痛失泰国的妻儿,于是代号“三角洲”投身梅杜莎行动,接受训练、专门从事暗杀活动。

    退隐之后,他再次出马加入“踏脚石计划”,这是为了对付欧洲头号杀手卡洛斯而设立的高度机密行动。大卫·韦柏改名杰森·伯恩,代号“肯恩”,美国情报组织把亚洲所有的暗杀和破坏事件都推到“肯恩”头上,借此挑衅卡洛斯在暗杀界的龙头地位。伯恩在多重身份的极限压力下过了三年,终于在任务中负伤崩溃,并且导致失忆。

    就在这个背景下,卡洛斯要杀鸡儆猴,“踏脚石”也认为他已经变节而必须除去,过河的卒子被迫全面反击。

    而《谍影重重》三部曲系列——罗修不承认第四和第五部这种狗尾续貂之作有资格与三部曲并列,只有第一部跟原著还有几分相似,包括苏黎世和巴黎等重要场景,但把小说的冷战背景搬到后911的现代,中年阴郁的杰森伯恩变成了书生转型的马特·达蒙,剧情主旨则在批判美国政府假反恐之名的一切过当手段,居然也十分精彩。

    “你准备怎么写剧本?”当艾玛终于把原著的三部曲看完后,立刻向罗修提问。

    罗修之前就和艾玛提过一个大概,如今又按照前世《谍影重重》的剧情把思路和艾玛详细说了一遍:“另外,在我的脑子里,电影应该是走写实路线,不需要眼花缭乱的高科技点缀,也不需要衣冠楚楚的特工形象。电影的节奏要凌厉,色调灰冷,格斗戏不找替身,飞车追逐不搞特效,能够让每个观众都能看得目瞪口呆、血脉贲张。”

    艾玛闭上眼睛想象着罗修所描绘的情节:“的确这样会好很多,1988年理查德·张伯伦版的电影就是因为太尊重原著,但却没法拍出原著的味道,整体表现力有些欠缺,不能凸显小说的特质,尤其男主角伯恩纯粹是为了剧情存在,有时候甚至让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主角……”

    “是的,”罗修将自己的想法继续完善,“旧版的伯恩稳重、成熟,但这种角色在现在不一定有还具备票房号召力,所以我要让伯恩的性格变得更加丰满,赋予更多的个人色彩,要让这个角色更加贴近现实,贴近观众。这就需要表达出‘天才也是人’的主旨,就算是超级特工也应该有七情六欲,也会软弱仿徨,但仍旧具备无比的冒险精神——越有危险气氛的男人越有吸引力。”

    艾玛听得心驰神往,她已经在脑海里勾勒出了伯恩的完整形象——他就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没有笔挺的西装,也没有酷炫的跑车,并不是那种一看就是主角的形象,而是能够将自己完美地融入到人群中。他在绝大多数时间都是沉着冷静,不喜言笑,但在必要时刻却能够挺身而出,勇猛果决。

    “感觉不适合你。”艾玛睁开眼,看到罗修已经趴在了书桌上。

    刚刚的长篇大论已经让他耗尽了今天份的“宅男能量”,现在完全就是今日已经歇业的怠惰模样。

    艾玛探过身去,趴在罗修的背上,宽厚的背脊让她一阵安心,说话的声音也变得甜如浸蜜:“嘿嘿嘿,每天都懒懒散散的像只猪(piggy),哪里像是一个杀手了。”

    罗修顿时大怒,在女孩的尖叫声中一个翻身就把她压在了书桌上:“什么叫像只猪,你就见过这么帅的猪么?”

    艾玛咯咯咯地笑着勾住罗修的脖子,舌尖轻舔嘴唇,把罗修的魂勾走了一半:“证明一下呐。”

    “那可是你自己要求的!”

    “嗯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