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的兼职是电影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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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穿还是不穿

    罗修终究还是没干出人神共愤的事情,也就是那个丧心病狂的水文搬运计划。这并非是他良心发现,纯粹是因为不论是《校花的贴身高手》还是《带着农场混异界》都实在太长了,他懒得搬……

    这个世界的读者也因此少受了两大神作的折磨,罗修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特地上微博表扬了一下自己——

    @石皮立占辶艮钅戋:今天拯救了世界,停更一天嘉奖自己。ヾ(@^▽^@)ノ

    读者1:???

    读者2:!!!

    读者3:月票撕了!

    看到自己成功让一群黑粉们上蹿下跳,罗修满意地收起手机,然后在笔记本电脑上打下几个字:《骑士的沙丘》。

    这是罗修在前世看过的一篇相对冷门但质量很高的西方奇幻类网文,作者是中国资历最深的奇幻作家之一,公认的欧式奇幻代表人物之一的文州。

    这位大神提倡无提纲写作,在中国奇幻界一线作家里算是风格独树一帜,善用深厚的笔力将其独特的想象力、高超的叙事技巧、超强的感染力和妙绝的冷幽默展现给每一个读者。

    《骑士的沙丘》是他的代表作,属于风格明快的正统骑士小说,大部人都是通过这部小说知道文州这个名字的。

    不过罗修是从《冰霜新星》入坑——

    由此可见罗修在前世看的都是些非主流小说。

    说《骑士的沙丘》相对冷门也不公平,这部小说好歹也是通过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正规文学作品,只是出现的时间稍微早了点——2004年,那时候网络文学也才刚刚兴起,所以很多新生代读者们都不知道。

    这一世,罗修确认文州没有在网文圈出现,搞不好还在专心从事他那份很有前途的会计职业,所以为了不埋没这部神作,罗修甘愿成为一名被人所不齿的文抄公也要把它搬运过来展示在世人面前。

    可见罗修是一个伟大的、高尚的、有情怀的三好穿越者……

    唯一的问题是2004年还不流行动辄百万字起步的网文小说,《骑士的沙丘》算上序章和尾声也就58章,只够罗修划水两个月。而且文舟大大是个实诚人,每章有一万字……

    好在这个问题在罗修眼里就不是问题:大章好啊,每章拆成五份,那不就有232章了么?

    如果不是因为序章和尾声只有几百字,罗修也想把它们也对半拆着发……

    所以说,再次强调一遍,罗修是个有节操的文化搬运工。

    (o≖◡≖)

    当罗修在电脑上疯狂码字的时候,艾玛在帮他修改《谍影重重》的剧本。罗修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把三部曲的剧本全部搞定,效率高得吓人。

    可是他的错别字和语法问题也多得吓人,所以艾玛得帮他“稍微”完善一下——也就是重新写一遍的意思。

    与电视剧的剧本依靠台词台词展开剧情不同,电影是视听语言的艺术,能用镜头语言呈现剧情信息和传达情绪的,就绝不用台词,电影的台词是极考究的,能不说就不说,说就字字珠玑,言之有物。

    尤其是《谍影重重》的其中一个卖点就是主角废话少,他都是用拳头和子弹说话。罗修倒是能记得每一句台词,但在情景画面的描写上就完全不行了。

    罗修采用的是美式剧本格式,即一页一分钟,以艾玛的速度,每天大概能改十页左右,然后两人就要为差不多20个月后的学科大考进行复习。

    ——女学霸已经仿效之前去中国高中参观时学到的经验,在宿舍里贴出了“距离学科大考还有580天”的提示,以至于每个来他们房间串门的同学都觉得压力山大。

    今天艾玛刚刚开始第二部的“完善”工作,眼看着到时间了,她就把手头的剧本收起,开始拿出需要复习的书本:“哈利,如果我出演玛丽这个角色的话,妮基你准备找谁来演?”

    “无所谓,”罗修前世也没磕这对的CP,所以他修改了两人在第三部中咖啡馆里的对话,不再是暗示两人曾经是情侣关系,而是将妮基协助伯恩的原因描述为回报第二部里的不杀之恩,“这个角色并不是非得女性,男的也可以,只是第二部伯恩需要劫持妮基,我想把她设定为女性会更合理,如果你要设定成男性的话最好找个长得好欺负点的。”

    艾玛对此并无异议,她考虑了好几个人,但感觉都不适合,罗修的建议给了她灵感:“荷兰弟?”

    原来荷兰弟在你眼里是很好欺负的形象么……罗修为可怜的荷兰弟默哀了三秒。

    不过这个提议马上又被艾玛自己给否决了:“妮基这个角色还是女性吧,吉纳维芙怎么样?”

    “可以,顺便可以把少爷拉来出演教授这个角色,我可以多打几枪再让他死。”说起这个,罗修就来了精神,他还准备把罗恩和其他人都拉过来,到时候一个个在荧幕上排队处决,让大家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伏地魔。

    虽然不清楚罗修在想什么,但艾玛从他的表情上就知道一定不是好事,所以她立刻明智地搁置了这件事情,实在不行到时候找刘亦菲都比让罗修搞事强。

    远在中国拍戏的刘亦菲:喵喵喵?

    罗修见艾玛准备结束这段对话进入复习状态,赶紧又扯了一个新的话题好让自己垂死挣扎一下,不过他不敢聊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让女孩有借口修理他。

    幸运的是,这几天在学校里的确有一个热门话题可以探讨:“赫敏,你支不支持考试的时候穿subfusc?”

    所谓的“subfusc”,即是正式学术装的拉丁文,原意为茶褐色。就是在黑色长袍“gown”的基础上,里面必需是全白的衬衫,尤其注意必需是全白,不能有一丁点的黑色,连扣子都不行。

    牛津大学的传统是学术大考时必需穿最正式的学术装,不过最近有学生提出这会让人们将精英主义联系起来,将牛津塑造成遥不可及和疏离的象征。这位大二学生的理念还得到了相当一部分学生的支持,并在校园里掀起了讨论的风暴,这几天学生会组织也准备对“subfusc是否应该作为牛津大学考试的必备着装”这个议题进行全校公投。

    艾玛也听说过这件事情:“我认为还是应该穿正装。”

    罗修对女孩的答案有点意外:“我还以为你会更加向往个性和独立。”

    艾玛没有否认这点,不过她有她的理由:“还记得去中国的时候穿校服么?你告诉过我所有人都穿统一的校服,象征着教育的公平性,我认为很有道理,而且效果很好。牛津的正装也一样,这样大家就不会注意到着装者的背景、性别、社会阶级和种族,即意味着人人平等的理念。”

    罗修差点忘了自己曾这样忽悠过一飞机的人,不是艾玛提醒他都想不起来还有这茬。

    艾玛又挥舞起她的拳头:“所以我到时候还要穿上长裤!女生并不是只能穿裙子的!这是性别歧视!”

    罗修的内心毫无波澜,只要艾玛别让他穿裙子来宣扬男女平等,她自己要穿什么都行。

    艾玛误会了罗修沉默的原因,她偷偷看了面无表情黑发青年一眼,声音细若柔丝:“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单独穿给你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