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传奇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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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初遇魏福宝

    余勇飞整整在河里扑腾了半个小时也没抓住那条草鱼,他觉得这肯定不是因为自己太笨是这条鱼太狡猾。而且渔网也不给力。这渔网其实就是一根小拇指粗细的铁条弯成一个大圆圈,上面缝上一个口袋状的窗纱,没有丝毫技术含量,依靠这样的装备抓鱼他着实有些有心无力。

    从余凤霞的白眼里余勇飞知道估计还是他技术不行,大家都是差不多的装备还是有不少人捉到大鱼的。摸了摸下巴有些不好意思,只得转身再战。在水里一直扑腾到天快黑了,灌溉渠里面的人才陆陆续续散去。余勇飞也终于是一雪前耻,捉到一只小草鱼和一只很大的黑头鱼,让他终于找回点重生者的面子。水渠里的鱼已经很少了,鱼塘的堤坝也被主人重新加固了。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塘里能剩下多少鱼只能看天意了,但看着陆陆续续离开的上百号村民多多少少都有收获,这几个鱼塘堂主估计也是损失惨重了。

    ……

    经过了一场大雨的冲刷,整个世界似乎都干净了很多,天空变的碧蓝如洗,到处是蓝汪汪的一片,田地里的玉米已经有半米多高了翠绿的就像水晶一般。余勇飞心爱的小五征经过雨水一整夜的冲刷也是焕然一新,跟刚买回来时似得。

    突突突……

    第二天一大早余勇飞便跟余二平一起开着心爱的小五征出发了。昨晚的鱼汤鱼肉还是鲜美无比的,除了给了余老太爷送去两条剩下的鱼都进了众人肚子,只留下一只老鳖被小丫头余凤良养在一只水缸里。对与这只新来的宠物,她也是兴奋的不行。这会儿倒没多少人稀罕这东西。一是老鳖在他们这并不少见,只要有水域的地方基本都有。二是这东西并没有多少肉,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太虚了,一点都不实在,人们最喜欢的还是大青鱼和大头鱼,肉质鲜美又肥厚,加上此时几乎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自然受大多数人的喜爱。不像后世那样全是饲料养鱼,一年就能长好几斤,能好吃才怪呢。要知道这会的鱼塘几乎都是以喂青草为主,最多是喂点陈年的粮食,一年时间就算是长的最快的草鱼也就长个一两斤,至于鲫鱼能长半斤多就不错了。

    虽然看起来世界是干净不少,但路确实是难走很多。平常顶多一个小时的路今天他俩硬是走了两个多小时,主要是中间还绕路去走大路了,小路实在是太难走了,到处是泥水。就算是避开小路,早上还干净利落的小五征此时也像是被连续奋战两天的小媳妇儿一样浑身凌乱泥泞。

    等到他俩到了此行的目的地魏家庄时已经是八点多了,魏家庄濒临母亲河,几乎是本市最北边的村子了。说是濒临其实距离母亲河还有将近五里地,虽然一大部分是洪泛区,但人均可耕种土地还是要比其他村子多的多。本市可是平原地区,人口稠密,像他们小李庄一个人平均还不到两亩土地,而在魏家庄,即使是个刚出生的小娃娃也能分到五六亩,再者还有大片的洪泛区。虽然夏秋两季经常洪水泛滥,但是在冬春两季却刚好可以种一季冬小麦。所以魏家庄可谓是十里八乡的富裕村,也是附近的一个大村子。

    周围不少村子其实都很羡慕魏家庄也不是没想过来争地,但魏家庄人很多,人心又很齐,其他庄子很难跟他们争抢。加上时不时的大水泛滥,搞不好忙活一季啥也收不到,是真正的看天吃饭。所以真正愿意和他们真刀真枪争地的也没有。到如今成了他们村独占这一大片土地。

    余勇飞自然是知道这里的,村子里还有姑娘嫁到这里呢。经常有这里的消息传到他们村,不是获得大丰收过个肥年,就是谁又被洪水冲跑了,谁家里的地彻底被淹了,反正算是远近闻名了。

    本来余勇飞是不打算来这个村子的,主要是这里的人心齐,很容易出事情,在农村做生意宁愿吃亏也别逞强,生意做不成是小事,搞不好人都出不来。这样的事情年年可都不少见,就连社会安全监察员都不会管,这会儿很多村子一年到头社会安全监察员都不来一次。不是他们不称职,是他们来了也不好使,轻一点的不听管教,严重一点的连你也打一顿。而且打你也是白打,这年头维稳大过一切。你被打了领导只会觉得你不行,不会觉得你做的对。所以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干脆不做,不到万不得已他们都不进村。

    他俩本来打算去更近一点的张吴寨的,那同样是个大村,田地比较多。奈何已经有了一个粮贩子先到一步,经过一阵互相问候,对对方祖宗的友好关怀以及一番拳上的亲密慰问之后,他们俩进行了战术性的转移。主要是余勇飞觉得应该发挥国际友好互助的先进谦让的作风才来这边的。

    简单点来说就是去的晚了不占理,打算随便收点就换个村子,哪知道对方一言不和就开骂,对骂赢了对方结果对方不服气动手了,又跟他们打了一架,因为人数问题吃了点亏就风紧扯呼了。

    两人狼狈逃到魏家庄,在魏家庄转了大半圈连个询价的人都没有。这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这会农村人不管卖不卖,不管有没有都喜欢问问。至少了解一下行情。一是因为粮价与他们息息相关。二则是大家在不做农活的时候也没啥娱乐,除了闲聊看热闹就只能回家闷头造娃了。但现在乃是生娃都要计划的年代,整天造娃不仅身体受不了,经济也受不了啊,该流不流,扒房牵牛,该扎不扎,见人就抓可是这个年代的真实写照的。

    见此情形余勇飞就有些挠头了,难道这里的人都对粮食没兴趣了?今年他们好像是丰收了啊,单看别的村子都没有的柏油马路就知道魏家庄最近两年过得不错的。

    不过并没有让余勇飞疑惑太久,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再转一圈还是现在换个村子的时候,一辆幸福250摩托车挡在了他心爱的小五征前面,犹如一个彪形大汉挡在一个美女面前一样,当然说的是形势不是个头。

    因为余勇飞知道,这种事看起来就不像好事,正常情况下哪会有人骑着摩托车拦在五征车前面,那不是屎壳郎出门,找屎“死”吗。

    这时候摩托车可不是谁想买就能买的,差一点的就要好几千,但凡好一点的就得万把块,而且摩托车这个东西在这个时代的农村并不吃香,贵就不说了也没什么大用,拉不了太多东西出来用来装帅显富没太多实际用途。

    买一辆更便宜的拖拉机难道不香吗,能拉人也能拉货,还能客串耕地的老黄牛,或者买辆小五征也挺好,也是人货两用,还拉的多跑的快。所以这会儿买摩托车的要么是城里人,要么就是农村的有钱人。

    “收麦子的?哪个村的?”青年摩托车一歪,用一只脚蹬着地,嘴里叼着烟隔着墨镜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小五征车上的余勇飞两人,用一种流氓地痞调戏美女的口吻问到。

    余勇飞重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跟这种家乡特产打交道,主要是这会的农村其实是非常封闭的,很少有外地人过来。来做生意的大多也都是附近十里八村的,就算是不认识大多数七拐八绕的也能攀上点关系,所以这些二流子地痞根本没啥市场。小打小闹没啥意思,一旦事情大了那就得是两个大家族大姓之间的冲突,甚至是两个村子的冲突,三五个小混混根本起不到什么用处,所以他们大多也就是偷鸡摸狗,打架喝酒,最多就是拦路收个过路费啥的。但那也是去国道省道拦个外地车,至于本地的,不是本家就是亲戚你去拦人家,那不是自己找事吗,把名声搞臭了,以后还想不想娶婆娘,就算你自己不在乎你爹娘兄妹也不能不在乎,毕竟这是个人情社会。

    “是啊,收麦子的,堤南小李庄的,你有什么事?”在青年打量他们的时候,余勇飞也在打量他,同时在想这家伙到底想干嘛,他就是做个生意而已,根本没必要跟他起冲突。

    青年穿着时下特别潮花衬衫,西服裤,腰上系着黑色皮革皮带,脚上穿着一双擦的锃亮的皮鞋,还带了一个圆形疙蟆镜。就是这会流行的衣服都偏大,这青年长得有些瘦看起来极不合身,就像是沐猴而冠一般。

    “这里不准收粮你不知道吗?想收粮只能从我手里收知道吗。”青年猛抽了一口把嘴里的烟抽完,扔在地上碾了碾开口十分霸道。

    “你是谁呀,你说不让收就不让收。”余勇飞眼一眯,他倒不是想惹事,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只是出门在外也不能一句话也不敢说,这样也容易被人欺负。

    “你连我魏福宝都不认识就敢来魏家庄收粮,你可真胆大,我爹就是魏家庄村长,我说不让收你就不能收,要收就得从我手里收。我们魏家庄向来都是这样,从来不单卖,你这是在破坏规矩了。”